外卖骑手,巨头的炮灰


外卖骑手,巨头的炮灰
文章插图
文 | 深燃,作者 | 金玙璠,编辑 | 魏佳
“我是送外卖的。”
急诊科医生冯萧夜间出诊询问对方职业时,每当听到类似回答,都替对方倒吸一口凉气。据他回忆,这些外卖骑手急诊经常是因为外伤、骨折,多是交通事故或恶劣天气路滑所致。
2020年12月21日,饿了么骑手韩某之死,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看到这一事件,冯萧比一般网友淡定得多。饿了么声称该骑手与平台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网友批判平台冷血无情;骑手猝死只能拿到3万元的保险赔偿,饿了么继续被批玩弄文字游戏,连骑手缴纳的保险费都要克扣65%,每天收3元,只拿出1.06元购买人身意外险。
事件的最新进展是,饿了么向韩某致哀并向家属提供60万元的抚恤金,此后平台也将猝死保障额提升至60万元;同时将“蜂鸟众包”APP关于保险费用的措辞修改得更加明确:“3元服务费是为您提供管理及相关支持服务的服务费,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金。”
外卖骑手是典型的平台经济下的非正规就业者,这个群体还包括网约车司机、代驾、快递员等。当一家家平台型公司采用外包、众包模式,快速招揽成千上万人为其工作,甚至简单到在APP上申请即可时,平台享受着廉价劳动力带来的资本市场溢价,但骑手的风险由谁来买单?很多时候,平台和外包公司都不愿意负责,最终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和骑手自己。
一桩桩发生在骑手群体身上的悲剧告诉我们,探讨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用工模式和平台上的非劳动关系网约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饿了么平台最终提升了猝死保障额,而现实中,骑手想要获得意外险、医疗险的正常理赔,不仅要驾驶合规车辆,还要遵守交通规则。但在外卖系统与数据“围捕”下,想要满足这个前提并不容易。
平台经济这个大系统能做的还有很多,外卖平台系统应该督促骑手更守规矩,比如禁止超速送餐,把与骑手无直接关联的因素考虑进算法里,让骑手有相对多的选择权,不再超速、闯红灯、逆行。
骑手受谁管控,为谁打工?外卖骑手们的雇主是谁,已经不是一个新问题。而面对饿了么骑手之死,平台第一回应是“不存在劳动关系”,把法律责任撇得一干二净。这也是目前以外卖行业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用工诉讼案件的核心争议点。
深燃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发现,以外卖行业的两大巨头“饿了么”、“美团”为例,分别搜索关键词“上海扎拉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总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骑手一方多数要求认定劳动关系。
骑手尽管身穿平台工作服,送餐过程受平台严格管控,但这个群体与平台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
复杂是指,骑手分为专送骑手(专职骑手)和众包骑手(兼职骑手,饿了么是蜂鸟众包,美团是美团众包),这背后是外卖平台规避与骑手劳动关系的方式:通过外包、众包或者代理商等渠道与骑手签订合同,不论签署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出现问题,都找第三方。饿了么骑手之死事件中的韩某就是众包大军中的一员。
简单来说,结论一致:不管骑手的身份是什么,与外卖平台都没有劳动关系。平台会在协议中“特别提示”:平台提供的是信息撮合服务,与骑手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骑手所得收入是资金奖励,不属于“工资”。
外卖骑手,巨头的炮灰
文章插图
饿了么蜂鸟众包特别提示条款
煞费苦心撇开骑手,外卖平台打的是两张算盘。首先是节省成本,不用给骑手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单是五险一金就能节省40%的用工成本,美团和饿了么的骑手数都是以百万计。另一项在饿了么骑手之死事件中暴露得淋漓尽致——规避劳动法的责任。
这两座大山压在高风险职业骑手的身上就是,骑手若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只能寻求商业保险,或者在公司存在过失的情况下获得少部分赔偿。
目前关于外卖平台和骑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各地法院判例并不一致。深燃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发现,骑手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胜诉的案例一般都是举证外卖员事实上被平台雇佣、管理与控制,比如平台管理和控制着骑手的薪资构成和工作时间的证据,以及有早会、招聘信息、培训记录或述职、管理规则等记录。
这也揭开了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的本质,表面上用工关系灵活自主,主流形态是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将骑手的劳动关系转移出去,却行“劳动关系”管理之实,所有骑手以统一的管理、着装为外界所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