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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让李斯参与商讨帝国继承人问题,可见对李斯的重视。不过,秦始皇对“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李斯却并不完全信任。秦始皇的话表面上是哀怜“吾子之孤弱”和“吾蒙容之民”,其实重点在于强调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其后不胜大臣之分(纷)争,争侵主”[19]的现象,有敲山震虎的意味。李斯当然听出了秦始皇的弦外之音,他“昧死頓首言”的回答也十分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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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首先奉承秦始皇“万岁之(寿)尚未央”,然后陈说自己并不是秦人,但有幸得到秦始皇赏识,“以为粪土之臣,使教万民”。接着李斯陈述自己的功劳,表示已经鞠躬尽瘁,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如此尽心尽力,却“见疑如此”,只能“当(戮)死,以佨(报)于天下者也。”秦人本有“从死”的制度传统,但在秦献公时就已经废止。[20]李斯此时要求“从死”,当然只是展示一种尽忠的姿态,然而这一姿态的展示是十分必要的。
帝王临终托孤,是关系国家稳定的大事,也是考验君臣关系的试金石。历史上因托孤不慎导致政局动摇、君臣反目的故事举目皆是。即使是常为后人称道的白帝城托孤,君臣之间可能也充满戒备。刘备对诸葛亮所说“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21]的遗言,有学者认为是对诸葛亮的试探。明人章懋曾感叹说:“呜呼!昭烈于是失言矣。吾读陈寿书至此,未尝不深为孔明惧也。夫昭烈之为是言,是疑孔明也,是以操、懿待孔明也。吾不意‘鱼水君臣’而犹以智术相御有如是者。于托孤寄命之际而置嫌疑于其间,安在其能托孤也!”[22]明末清初人徐世溥《诸葛武侯无成论》也以为:“斯言也,昭烈之疑忌尽见,生平深险毕露。非惟昭烈不知孔明,孔明亦不知昭烈甚矣。”[23]
所谓“鱼水君臣”亦不免“以智术相御”。在即将病逝的秦始皇面前,李斯必须表现出万分忠诚,否则后果难料。李斯所谓的“佨(报)于天下”,其实可以理解为“报于陛下”。《赵正书》下文说:
赵正流涕而谓斯曰:“吾非疑子也,子,吾忠臣也。其(议)所立。”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顿首言曰:“今道远而诏期宭,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王曰:“可。”[24]
我们不知道秦始皇的“流涕”是真的被李斯感动还是刻意的表演,但秦始皇“吾非疑子也,子,吾忠臣”之语,无疑给李斯吃了定心丸。对于继承人的人选,秦始皇以“吾子之孤弱”加以暗示,其实已经明了是胡亥。[25]如果我们再从上文分析的秦始皇对李斯不信任的角度考虑,李斯绝对不可能、也绝对不敢对帝国继承人提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赵正书》所述临终托孤故事中,秦始皇与李斯的对话机锋相对,李斯的表现堪称完美,其忠臣形象已跃然纸上。而《赵正书》也完全回避了胡亥诈立的版本,李斯参与谋立新帝,化身为托孤大臣,这就使《李斯列传》中所述的李斯最大之不忠在《赵正书》中不再成立。
《赵正书》中李斯的第二次奏言是在秦二世“欲杀丞相斯”时。李斯这段奏言自述“七宗罪”,与《李斯列传》所载李斯的狱中奏言大致相同,但是一些文句的用语和顺序则有所区别。牛运震以为这段奏言“朴直中自然峭肆,亦借为李斯佐秦事迹一总。”[26]中井积德认为“唯第七罪,为虚饰非实。”[27]不过,《李斯列传》说:“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28]宫崎市定认为,李斯狱中上书不可能被政府的史官保存,这篇上书是后人托名创作的。[29]这样的说法得到陈侃理的支持,他进一步认为李斯的奏言源自《赵正书》的某个抄本或同类的小说家言。[30]不论如何,正如凌稚隆所说,“李斯所谓七宗罪,乃自侈其极忠,反言以激二世耳。”[31]李斯自述的“七宗罪”完全是自陈其功,由此也表明了自己的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