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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斯是秦代兴亡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他对秦代统一全国有重要贡献,对专制集权国家的建设出力甚巨,对秦代的速亡也负有一定责任。李贽《史纲评要》说:“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是圣是魔,未可轻议。”[1]然而对于如此重要的历史人物,两千余年来各种评论的声音其实从未停止。李斯的事迹主要记载于《史记·李斯列传》中。历代对李斯的认识和评价,无论如何笔削褒贬,也皆以此为本。
茅坤《史记钞》说《李斯列传》“是太史公极用意文,极得大体处。”[2]徐枋《书李斯传后》一文亦以为“太史公作此而所以垂戒于万世者,深切著明矣。”[3]牛运震以为“《李斯传》载斯佐始皇,并兼吞灭之谋,及其销锋焚书之计,及与赵高废適立庶相二世,阿顺苟合,诸事迹条悉详明,洋洋数千百言。凡秦兴亡并赵高始末具在,似为秦外纪而并为赵高立传者。然首尾关目,仍以李斯为主,无划剔之迹,而宾主厘然,此所以为大手笔也。”[4]可见,司马迁对《李斯列传》的内容选取、行文结构,都有精心的安排。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中以李斯的五叹六说为线索,记述了李斯一生际遇。李景星《史记评议》:
行文以五叹为筋节,以六说当实叙。“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云云,是其未遇时而叹,不得富贵也。“李斯喟然而叹曰:‘嗟乎’云云”,是其志满时而叹,物极将衰也。“斯乃仰天而叹,垂泪太息曰”云云,是已坠赵高计中,不能自主而叹也。“仰天而叹曰:‘嗟乎,悲夫’”云云,是已居囹圄之中,不胜怨悔而叹也。“顾谓其中子曰”云云,是临死时无可奈何,以不叹为叹也。以上所谓“五叹”也。
记说秦王,著李斯入秦之始也;记谏逐客,著斯留秦之故也;记议焚书,著斯佐始皇行恶也;记劝督责,著斯导二世行恶也;记短赵高语,著斯之所以受病,藉其自相攻击,以示痛快人意也;记狱中上书,著斯之所以结局,令其自定功罪,以作通篇收拾也。以上所谓六说也。
几及万言,似秦外纪,又似斯、高合传,而其实全为传李斯作用。文至此酣畅之至,亦刻毒之至,则谓太史公为古今文人中第一辣手可也。[5]
学者对司马迁的这一安排评论甚高。吴见思《史记论文》:“李斯凡五叹,而盛衰贵贱,俱于叹中关合照应,以为文情,令人为之低回。”[6]牛运震《空山堂史记评注》:“六篇之文,凡李斯功罪起废,本末具在,此亦一篇之层次节奏也。而文字古奥峭坚,奇肆酣畅,先秦绝工之文,遂为本传生色。”[7]
《太史公自序》和《李斯列传》文末的“太史公曰”,可以看出司马迁对李斯其人的评价,也可以明白司马迁如此安排的用意。《太史公自序》:
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作《李斯列传》第二十七。[8]
《李斯列传》:
太史公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9]
司马迁认为李斯是辅佐秦始皇成就帝业的“谋首”,自己亦得以位极人臣。但司马迁也对李斯提出了严苛的批评,说他虽然“知六艺之归”,却“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否定了李斯忠臣形象。
在司马迁的笔下,李斯有两件事最不忠于其君,一是沙丘之谋,诈立胡亥,在帝国继承人问题上不忠于秦始皇。二是上督责之书,阿谀秦二世,为保住自己的爵禄没有尽到忠臣的责任。
王子今曾专门讨论《荀子》《韩非子》中“忠”观念的形成和发展。他认为,在《荀子》和《韩非子》中,“忠”的理论得以总结和完善,而《商君书》和《吕氏春秋》等著作也无不强调臣子要对君主尽忠。此外,秦代专制政体的形成,也导致了“忠”的政治规范的定型。[10]李斯是荀子之徒,韩非同学,吕不韦舍人,他的思想当深受三者影响,可司马迁的笔下的李斯陷害同门、背叛先主,所作所为可谓不忠不义。《荀子·臣道》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