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若子胥之于夫差,可谓下忠矣;若曹触龙之于纣者,可谓国贼矣。[11]
如果按照荀子理论,司马迁笔下的李斯不但不是“大忠”“次忠”“下忠”,反而与曹触龙一样,是“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之持禄养交”的“国贼”。
可是,在《李斯列传》中,李斯却自认为是忠臣。他在《谏逐客书》说:“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12]即是向秦王表忠。李斯身居囹圄时的“仰天而叹”,其实亦可视为向秦二世表忠:
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龙逢,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今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殃;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麋鹿游于朝也。[13]
司马迁笔下的李斯以为秦二世“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又指责秦二世杀害忠臣。他自比关龙逢、王子比干和伍子胥,自以为“以忠死,宜矣”,却回避了自己背叛秦始皇之事。
《李斯列传》所载的沙丘之谋中,李斯也曾向赵高表露过要做忠臣的心迹。他说:
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幸擢为丞相,封为通侯,子孙皆至尊位重禄者,故将以存亡安危属臣也。岂可负哉!夫忠臣不避死而庶几,孝子不勤劳而见危,人臣各守其职而已矣。君其勿复言,将令斯得罪。
司马贞《索隐》:“斯言忠臣之节,本不避死。言己今日亦庶几尽忠不避死也。” [14]然而,就是这位刚表示完要“庶几尽忠不避死”的李斯,却经不住赵高三言两语的诱劝,随即背叛秦始皇,私立胡亥为太子。可以说,李斯对秦二世所谓的“忠”,恰恰是以对秦始皇的“不忠”为前提的。
对这种行为,司马迁当然以为不齿。为了衬托李斯的不忠,他还特意将太子扶苏和公子高的自杀放入《李斯列传》中详述,又借公子高的上书,道出“不忠者无名以立于世”[15]之理,戳中李斯软肋,以两位忠臣孝子的决绝赴死与李斯背叛秦始皇时“仰天而叹,垂泪太息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讬命哉’”[16]的表演两相对比。太史公之笔法,确实可谓“极得大体”,司马迁确实可谓“为古今文人中第一辣手”。
司马迁希望通过“察其本”,以给后人展示一个多面、复杂的李斯。而他对李斯形象的塑造也引导了此后两千余年对李斯的评价。
二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赵正书》为我们重新认识李斯提供了新的材料。《赵正书》中记载的秦末历史与《史记》有极大不同。对于《赵正书》与《史记》记载的抵牾,研究者均认为不能轻易彼此否定或强求统一。[17]我们赞同这种审慎的态度。而即便这些文献材料对秦代历史有所演绎,其背后隐藏的作者的历史观其实也值得我们重视。
《赵正书》的篇末说:
曰:“胡亥所谓不听閒(谏)者也,立四年而身死国亡。”[18]
由此可知,《赵正书》的主旨,在于指出胡亥“不听閒(谏)”,实际是劝导阅读者听谏纳善。而我们通过研读《赵正书》的一些细节可以发现,《赵正书》中的李斯是十足的忠臣形象。
与司马迁设置五叹六说类似,《赵正书》的作者塑造李斯的忠臣形象是以记录李斯奏言的方式展开的。这样的奏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秦始皇“病即大甚,而不能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