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三 )


百年战争虽然以英国的失败和退居不列颠告终,但它为英格兰组建民族国家确定了方向,从此以后,它就有了独立的身份认同,依据本民族和本地域的原则行事,不再受扰于欧洲大陆的诸多纷争。在这里,不妨举德国作为反例,或许能更有助于理解英国“退居不列颠”在其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意义。15世纪的德意志民族,几乎与欧洲其他民族同步出现,但由于其统辖的地域范围和行政机构在规模上远远超过其共同的血缘和语言界限,从而把德意志的“民族国家”扩大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统治,使得“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伏尔泰语),实则形同虚设,有帝国之形,无帝国之实。相反,却使德意志与民族国家的建立失之交臂,至少推迟了200多年。因此,不难理解,英国此种意义上的“退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演进”。
三、与汉萨商人的斗争英格兰民族意识的萌发,在经济方面也有明显的体现,那就是他们试图打破长期以来外国人垄断本国经济贸易的局面,努力实现本民族独立自主地发展商业贸易。这尤其反映在英国人与汉萨同盟的商业竞争之中。
英国在中世纪后期还未能显现其自身的商业优势。一方面,因为它位于中世纪商路的末端,商业地位不是很明显;另一方面,当时英国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都不甚发达,商业贸易更无从谈起,在14世纪以前竟没有任何关于英国船只竟进入地中海东部地区的纪录。[3]162与此相反,北德的汉萨同盟商人、意大利的威尼斯商人和热那亚商人以及法国商人,不仅训练有素,组织良好,而且有较为雄厚的财力支撑,因此英国14世纪的商业贸易大部分都由他们控制。尤其是汉萨商人,他们不仅垄断着英国的大部分对外贸易,还享有在伦敦办事处的治外法权和所有进出口贸易磅税的免除权——这种磅税是一般英国商人都要缴纳的一种法定关税。英国王公贵族所需要的商品大都由外国商人提供,其中,汉萨商人垄断了蜂蜡、皮毛等货物的供应。汉萨商人与英国王室在经济上形成了紧密的依赖关系,也因此获得了诸多特权。不难想象,受到排挤的英国商人对待外国商人与侨民的态度会是如何。16世纪50、60年代伦敦、南安普顿等地发生的激烈的排外运动就是很好的说明。[2]114英王爱德华四世在位时,迫于政治上维持王位的需要与汉萨同盟达成了妥协,根据1474年双方签订的《乌特勒支条约》,汉萨商人享有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先辈们所给与的全部特权。
都铎王朝时期,随着英国王室收入的增加以及英国本土商人的崛起,对汉萨商人的抵制活动日益加强。国王亨利七世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进行了一场反对汉萨同盟的战争,试图实现英国民族商业的扩张。1488年,英国商人要求汉萨人离开英国北部的赫尔港,双方在安特卫普举行谈判,但没有达成一致。在此问题上,亨利七世态度坚决地维护英商的利益,他说:“我的臣民们,必须像在普鲁士,以及在所有隶属于汉萨同盟城市的其他人一样,享有自由,正如汉萨人在英国享有自由一样。”[2]118可以说,这番话表达了英国人在经济上追求民族独立和自主的声音。爱德华六世时,摄政诺森伯兰公爵取消了汉萨人在英国“办事处”的地位,使汉萨商人降到与其他外国商人同等的地位。而女王伊丽莎白采取进一步措施,把汉萨商人降低到其他外国人地位之下,并于1598年把他们彻底驱逐出境。
英国商人与汉萨商人之间的斗争,虽然过程漫长曲折,但最终赢得了商业贸易的独立与自由。这种结果与英格兰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国家的成长是分不开的。在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时期,汉萨同盟作为一个松散的商业组织,它所面对的不再是一个与它具有同样性质的商人团体(如意大利人、佛莱明人、荷兰人等),而是一个君主制的民族国家。王权与民族的整体利益融合在一起,国王与市民达成一致,新君主制已经把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作为一项职责。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强大的民族国家作为依靠的汉萨同盟被赶出英国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