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近代早期英国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与发展( 二 )


14~15世纪的市民宗教活动往往被罗马教廷称之为“异端运动”,它为将要到来的宗教改革奠定了基础。进入16世纪,整个欧洲都兴起了宗教改革浪潮,英国在国王的推动下也进行了改革。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1509~1547)因与皇后凯塞琳的离婚问题与教皇产生矛盾,他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如1532年的“首岁教捐法”、1533年的“禁止上诉法”、1534年的“至尊法”、“继承法”、“叛国法”和1536年的“反对教皇权力法”,宣布英国教会不再效忠于罗马教皇而是英国国王。[5]114他还下令封闭修道院,没收其财产归王国政府,其中大部分又转入世俗臣民手中,对英国社会经济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爱德华六世(1547~1553)时期,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莱默向议会提交了用英语写成的《公祷书》,包含了许多新教的内容。玛丽女王(1553~1558)是一个狂热的天主教徒,她在位期间宗教改革被残酷镇压,但她统治时间不长,随后的伊丽莎白女王迅速扭转了这种局面。上台伊始她就承认了亨利八世颁布的宗教法令,宣布与罗马教廷决裂,建立世俗君主的至尊地位。她在位期间,议会先后通过了《至尊法》、《信仰化一法》和《39条教规》。至此,英国最终建立起独立的国教会即安立甘教会。
共同的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取得共同体认可的联系和纽带,是民族灵魂和民族个性的外在体现,也是民族意识得到阐发的重要载体。在挣脱罗马教廷控制的斗争中,英国的民族语言也得到了发展。14世纪,英语是作为一种民间语言保留下来的,主要以伦敦方言为主。民族诗人乔叟(1340~1400),选用伦敦方言作为诗歌的媒介,创作出了卓越的诗篇,成为英语和民族文学的奠基人。之后,经过诗人埃德蒙·斯潘塞、剧作家马洛到莎士比亚(1564~1616)时代,英国的民族语言臻于成熟,文学发展也达到高峰。英语的发展和文学的兴盛体现了英格兰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演进。
二、百年战争与玫瑰战争战争是激发民族意识的另一种方式。百年战争与红白玫瑰战争时期是英格兰走向民族国家的重要阶段,也是英格兰民族主义兴起的时代。英法百年战争从1337年开始至1453年结束,历经几代人。长期的战争激发了强烈的民族自我认同意识,此后任何使两国联合共戴一王或在对方国土上占有领地的企图都会遭到强烈的抵制,并注定要以失败收场。英格兰在百年战争中退出了欧洲大陆,转而在本土励精图治。
战场上的兵刃相见与残杀对峙,加剧了英格兰对本民族的认同情感和对异族的敌对情绪,“战争的结果使英国人和法国人更深刻地认识到他们之间的民族差异。”[5]82战争之初,英国国王的秘书在国家文件上写上“别给外国人看”的字样,对异族的抵触与猜疑昭然若揭。一位见闻广博的观察家于1373年写道:“英国人深深感到他们的伟大,并且他们已赢得许多次巨大的胜利,以致他们认为他们是不会输的。在战争中他们是全世界信心十足的国家。”[4]237英格兰人也毫不掩饰他们对弗兰德人(今天比利时北部的民族)的蔑视,对他们说:“你弗兰德人十分可耻,当你们围攻加莱时,你们理应受到谴责;因为英格兰人比你们声誉高,而且出身高,渊源久长。”[4]237即便是在1500年左右,当英格兰几乎失去所有的海外领地时,一位意大利外宾仍然报道说:“英格兰人极爱他们自己和属于他们的一切。他们认为除了他们自己以外就没有别人,除了英格兰以外就没有别的世界;而当他们见到一位漂亮的外国人时,他们便说‘他长得像个英格兰人’,并说‘可惜他不是英国人’。”[4]237由此可见,英国人的民族认同感、自豪感在14、15世纪就已经十分明显,而其高傲的民族性格亦可见一斑。
百年战争结束后,在英国国内继而发生了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虽然这场战争是英格兰民族的内部战争,而非对异族的战争,但它仍然对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玫瑰战争在两大封建主集团——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之间进行,结果是两大家族的势力都在战争中消耗殆尽。贵族封建割据势力的削弱,为专制王权的张显创造了空间。“新君主制”正是在玫瑰战争瓦解封建制度后所留下的一片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它萌发于约克王朝,臻熟于都铎王朝。“新君主制”的核心特征是“它把专制王权的功能与民族国家利益结合在一起,从而与中世纪旧的‘等级君主制’区别开来”[6]例如,约克王朝的爱德华四世(1461~1483),积极推行重商主义政策,努力追求商业投机,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个著名的“商人国王”;亨利七世(1485~1509)推动实行了具有民族主义和重商主义双重性质的《航海法案》,为英国人进入海外市场创造了条件。这样,王权成为民族力量的化身,也是国家实力的象征;在摆脱封建割据和实现民族统一的基础上,英国在都铎王朝时期形成了以专制王权为代表的民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