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重塑美国”:林肯葛底斯堡演讲的政治智慧( 五 )


至于宪法与《独立宣言》的冲突如何解决,林肯创造性地通过论证《独立宣言》与宪法的关系,确立了《独立宣言》优先于美国宪法的地位,从而在思想与法理上跨越了宪法不可挑战的障碍。在林肯看来,诞生于1776年的《独立宣言》是建国之父为自由社会规定的准则,这个准则为所有人尊重、关心,并为它出力,即使它从未得到完全实现,人们也总在一步步向它靠近。换言之,《独立宣言》所声明的是美国人永恒的理想,而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只是为实现此理想的临时一步,当这一步走得不大理想,或者可能迈入歧途时,就应根据《独立宣言》的总精神——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加以改变。林肯特别强调,建国之父把一切人生来平等这个主张放在《独立宣言》中不是为了与英国分离宣布独立,而是为防止“自由人民重新回到专制主义那条可恶的老路上去”,是为将来的专制者特意设立的绊脚石、硬钉子。
通过重新诠释《独立宣言》与宪法的关系,林肯将这个国家必须奉行的政治原则、法律纲领确立下来——一切人生来平等,无论他是黑人还是白人。依据这一纲领,所有人都应享有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凡是与这一纲领相违背的,都应加以修正。人们似乎又听到了《独立宣言》起草者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的话:“除了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人的权利,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改变的。”
毋庸讳言,林肯的反奴隶制学说并非出于深刻的哲理分析,在这一点上,他不及同时代人威廉·钱宁(William Channing)与弗朗西斯·韦兰(Francis Wayland) ;他那“一切人在某些方面生来平等”的“有限平等论”也远不及“激进废奴主义”彻底,他身边的不少政治家比如国务卿威廉·西华德(William Seward)、参议员撒迪厄斯·斯蒂文斯(Thaddeus Stevens)等都比他主张激烈;但他那平易不艰深的语言风格、基于人性而展开的朴实论述、为自由人的自由而解放黑奴的自由升华论,以及务实、坚定、灵活的论述策略,使他的理论深入人心。通过触及美国政治最根本的问题,尤其是《独立宣言》中关于“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林肯深刻地改变了美国人的政治思想。又因为他身为总统,拥有无可匹敌的政治权威,他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将平等理论转变为现实的政治家。奉行一切人生来平等的政治纲领发表不久,美国人的社会生活与政治制度就被重塑——内战尚未结束,国会就提出并通过了第十三条宪法修正案——奴隶制永被废除。奴隶制的废除又为美国黑人获得公民身份,即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平等地享有公民权——奠定了基石。
四、生、死、重生:葛底斯堡演讲之宗教隐喻
对于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没有人吝惜其赞美词。有学者赞叹,“它是这样的优美,以至于最鲁钝的耳朵也能听到音乐在流淌;它是如此的卓越,以至于其对手(笔者注:指对林肯的有限平等论不满的激进废奴主义者)有时也不好说他是种族主义者”。一篇只有272个单词的小小演讲词,因何具有如此强大的感染力 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在其表达方式朴质无华,如同《圣经》,用词简练、精准、充满节奏感和韵律美,仿佛一首乐曲,另一方面还在于,演说词内含着强烈的宗教感召力。
据美国学者A·埃尔莫尔(A.Elmore)言,林肯是第一个在公开演说或声明中引用“上帝”的总统。是否第一,颇难认定。然而林肯经常在演说中引用《圣经》,确然无疑。因何如此 一是他自幼熟读《圣经》,记忆力惊人,又常接触宗教界人士,将其用词、隐喻等顺手拈来,为我所用,实属自然。二是林肯生活在一个《圣经》被广泛诵读的时代。19世纪中叶的美国人,识字的、不识字的,也都和林肯一样,熟悉《圣经》。从文坛魁首拉尔夫·爱默生(Ralph Emerson),到南方邦联军名将、绰号“石墙”的托马斯·杰克逊(Thomas Jackson),再到黑奴反叛领袖纳特·特拿(Nat Turner),都很自然地用《圣经》的语调说话。在此背景下,演说者利用《圣经》用词与隐喻强化其演说力量,顺理成章。葛底斯堡演讲又恰好被安排在一个最宜表现宗教情感的场合——安葬烈士的典礼上。因此之故,林肯有意让演说贯穿了《圣经》的主题,满载着《圣经》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