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重塑美国”:林肯葛底斯堡演讲的政治智慧( 三 )


葛底斯堡演讲全文
不言而喻,对于林肯来说,他所决意获得的不仅是军事上的胜利——平定企图裂解联邦的反叛,他还要在制度上拔除反叛发生的根源——奴隶制(再次当选后,他便推动国会提出第十三条宪法修正案),以拯救这自由的国家得以诞生的原则;而在尚未可能从法律上废除奴隶制的1863年,他决意先在思想上播撒下革命的种子——这个国家必须获得自由的新生。
不过问题在于,在一个已然以自由自诩的社会,什么样的观念注入才能使美国人意识到其自由需要新生 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讲中只说了一句——“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这简练的一句话含义深远。
首先,何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它必然是自治而非专制的政府。自治而非专制的政府必然以反对、废除专制为天职。内战前的美国是自治的吗 显然不是。从白人自己管理自己来看,它是自治的;但白人在管自己之外,还管别人——黑奴,这就超出了自治,是为专制。这个半自由半奴隶的社会在本质上是专制的。这种专制能否容许它继续存在 林肯认为不能。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好到这种程度,能够不获得一个人的同意就统治那个人。……这是美国共和主义的靠山”。若要真实、自治而非专制的共和政府建立,非要使黑人获得自由不可。
其次,“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为谁之政府 它必然是自由人的政府,由自由人所拥有和治理的政府。这些自由人是谁 当然不只是白人,还有黑人。倘若黑人不被包括在内,那四百多万居住于美国各州、获得了自由的黑人将如何自治、又将如何久安于联邦之内 再者,若无黑人在内,白人的自由又将如何保障
再次,“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是由各州而联合的政府,还是由全体美国公民所拥有的政府 林肯无疑是在确认,联邦政府是全体美国公民的政府;它所遵从的是作为整体的美国人的意志,而非各州的意志。换言之,政治意义上的民族概念——美国人,由于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政府”的提出而在独立战争之后再次得到强调,并因其内涵的扩大而获得新生。无怪乎美国历史学家加里·威尔斯如此评述葛底斯堡演讲之革命性意义:“内战之前,The United States(合众国)总是一个复数名词(如,The United States are a free government);葛底斯堡演讲之后,合众国就变成了一个单数名词(The United States is a free government)”。
总之,葛底斯堡演讲已表现出林肯摧毁奴隶制的决心,尽管他只字未提奴隶制,然而反专制的话语已提示:一场观念乃至制度的革命正在酝酿、爆发中。内战前对他还太难的政治问题——这个半自由半奴隶的国家能否永存下去,现在他已决意去解决;内战伊始他不打算触动的奴隶制,他也决意要去动一动了。
三、“奉行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葛底斯堡演讲之纲领
何以实现“自由的新生” 林肯在演讲一开头就拿出其总纲领——“奉行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
“一切人生来平等”是美国建国之父在《独立宣言》中确认为不言而喻的真理。他们还因之将一切人享有造物主赋予的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的权利,也确认为不言而喻的真理。
然而,上述不言而喻的真理,即“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天赋权利说,在美利坚合众国政体初建时,由于实际存在着奴隶制的需要,并未成为一项法律义务。惟因其未成为一项法律义务,奴隶制的支持者不肯承认和接受它,他们或者以嘲笑的口吻将之贬为“表面好看的泛论”;或者诡辩说建国之父所说的一切人是指欧洲人,不包括黑人;“黑人不是人,《独立宣言》里没有他们一席之地”;有的干脆声称《独立宣言》所确认的一切人生来平等是个“不言而喻的谎言”。“谎言”说的代表人物约翰·卡尔霍恩(John Calhoun)声称,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学说“没有一句符合真实。宣言第一句——一切人生来,就是绝对不真实的。人并不是生来的,婴儿才是生来的。婴儿逐渐长大,才成了人”。在他看来,人不仅生来不平等,这种不平等还必须被视为人类进步的主要条件之一。他断言,人类文明的一切进展都源自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不平等;自由也并非人生来就拥有的天赋权利,而是“一种并非一切人都配得上的特权和奖赏,个人或人种应该用事实证明他们有资格享受这种特权和奖赏”。总之,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天赋权利说要么被全盘否定,要么被解释为与奴隶制并行不悖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