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国企老总收“元宝”捞“外快”拉全家一起贪,获刑17年半

今年5月17日 , 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一审认定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汪昌跃犯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 , 并处罚金140万元 。 一审判决后 , 汪昌跃提出上诉 。 8月27日 , 合肥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热电」国企老总收“元宝”捞“外快”拉全家一起贪,获刑17年半

----「热电」国企老总收“元宝”捞“外快”拉全家一起贪 , 获刑17年半//----[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