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极体|科技巨头们再也不是凡人了,戴上“反垄断”的金箍( 三 )


标准的模糊也给了巨头们钻空子的机会 , 比如微软就曾在2008财政年度的年报中 , 把盈利只有自己二百分之一的Earthlink公司列为竞争对手;英特尔在初期也一直与AMD保持着相爱相杀的关系 , 都是为了避免缺乏竞争者而被监管部门盯上 。
显然 , 原有的以市场占有率、具体行为来判断垄断事实的依据在互联网科技领域并不足够 。
脑极体|科技巨头们再也不是凡人了,戴上“反垄断”的金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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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顾虑 , 则来自经济全球化的模糊性 。
跨国并购一直是业务集中度的标尺之一 , 对商业合并案件的管控也是许多国家反垄断的第一站 。 但伴随着全球经济价值链的展开 , 许多中间产品和服务被分散到各国产业区位当中进行 , 呈现出一派蔚然之势 。
互联网的国际性、开放性、高流动性 , 自然会让像谷歌、亚马逊这样的国际型科技巨头 , 在业务发展期间面临跨国协调、部署网络、跨界交易的需要 。 其中哪些是业务开展的必要行动 , 哪些又是恶意竞争的作为 , 对其的辨别真是难上加难 。
这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调查中发现 , facebook共计收购了一百余家科技创新型公司 , 他们怀疑这是为了“提前消灭竞争威胁” , 认为facebook严重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 而facebook则予以反对 , 孰是孰非 , 成了一场口水仗 。
脑极体|科技巨头们再也不是凡人了,戴上“反垄断”的金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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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重顾虑 , 是反垄断规则本身的壁垒 。
作为一种经济干预手段 , 反垄断不仅考验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管理水平 , 更需要推动全民监督来提高效率 。
而互联网科技企业作为新经济引擎 , 往往会在不少国家享受“特殊待遇” , 监管机构不忍下重手 , 而互联网行业的技术创新快 , 认知门槛高 , 又导致个人或企业“受害者”在遭遇垄断行为产生的侵权时 , 无论是证据收集、判断、诉讼等等都处于劣势 。 这些都让互联网科技领域的反垄断执行困难重重 。
既然如此困难 , 那么不搞了行不行?
脑极体|科技巨头们再也不是凡人了,戴上“反垄断”的金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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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倪光南院士的一句话来说 , 就是“一定要让《反垄断法》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宪法” 。
没有反垄断 , 不会有百花齐放的个人计算机市场 , IBM完全可以阻止戴尔等公司进入PC领域;
没有反垄断 , 我们可能无法期许AMD“千年老二”的翻身故事 , 英特尔只会牢牢地坐在铁王座上;
甚至要不是微软被反垄断官司搞得无暇他顾 , 乔布斯可能也无法带着苹果创造快速上涨的神话 。
唐代柳宗元有一篇题为《敌戒》的短文写到 , 秦有六国 , 兢兢以强;六国既除 , 訑訑乃亡 。 如果没有竞争对手 , 所谓的强大也是徒有其表 。 建立一个公平公正、万物生长的市场 , 是反垄断的终极意义 , 也是互联网科技产业的立命之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