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选定11城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今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下称《方案》) , 《方案》指出 , 将选择北京、天津等11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 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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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药剂师正在制药研究中 。 中新社采访人员 马铭言 摄
《方案》提出目标任务 , 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 , 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 , 简称一致性评价 , 下同)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 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 净化流通环境 , 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 , 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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