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第一案,是否合理?如何预防?

【互联网医疗第一案,是否合理?如何预防?】
首例因互联网医疗咨询产生的医疗纠纷 , 最终两家知名医院被判决赔偿40万左右 。 当然 , 相对于年轻患者的生命来说 , 不能用钱来衡量 。 不过 , 整个纠纷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和预防方案 , 避免更多的悲剧产生更为重要 。
先简单的回顾一下事件经过:2012年至2015年期间 , 张某某多次在河北省人民医院就诊 。 2014年4月16日 , 诊断为心率失常、室早 。 2015年11月5日 , 张某某在北京安贞医院住院并接受手术 , 第二天出院 。 出院后张某某通过春雨医生APP向梁某某咨询 。 11月18日 , 因“一过性黑曚” , 张某某再次就诊于河北省人民医院 。 11月18日19:00和20:30 , 张某某再次通过春雨医生APP向梁某两次电话求助 , 因电话无人接听 , 没有得到答复 。 11月19日凌晨4:00左右 , 张某某死亡 , 抢救医院出具诊断为猝死 。 一审法院认为安贞医院及河北省人民医院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张某某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 , 应当对张某某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 关于责任比例 , 法院均酌定为10% , 安贞医院和河北省人民医院分别按照10%的责任比例对原告主张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 但安贞医院还应就梁某所实施的过错诊疗行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安贞医院的责任比例总计为15% 。 一审宣判之后 , 患者家属提起上诉 , 河北省人民医院也提出上诉 ,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这件事算是互联网医疗第一判 , 至少 , 造成结果最严重的一次 。 长期以来 , 互联网医疗作为新事物 , 并没有太多规则去规范 。 但从发展趋势来看 , 医生和医院不得不面对互联网医疗 。 这件事的确对医生、医院、第三方平台敲了警钟 。 互联网医疗是未来大趋势 , 也没必要 “一朝被蛇咬 , 十年怕草绳 。 ” 发现问题 , 就创建解决方案 。

互联网医疗第一案,是否合理?如何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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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思考:
1、监管层也不要过于纠结于是否复诊 , 就这例案例来看 , 就是复诊患者 , 最终还是发生了大家不想看到的结局 。 互联网医疗的危险分级 , 主要还是看是否为急诊 , 急诊疾病 。 腹痛、心慌这类症状 , 反而存在巨大的风险 。 比如 , 胸痛完全有急性心梗可能 , 这类咨询根本不敢等待 , 直接就建议急诊 , 甚至不应该给予接诊 。 而 , 一些功能性在没有检查的情况下 , 也没有办法诊断 。 而一些疾病可以急性起病的(比如文中的心律失常) , 也避免网上咨询 , 或者直接限定为电话咨询 。 若未接通电话 , 直接建议医院就诊 。 这样会不会几乎就没有了在线咨询了?不会的 。 其实一直以来 , 皮肤科的就是互联网咨询各方抢夺的对方 , 就是由于疾病转变慢 , 安全 。 此外 , 很多慢性疾病 , 检查报告的解读都是比较适合互联网咨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