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怒了!又见16岁无痛人流!


前几天 , 我又经历了一个繁忙而又麻木的门诊班 。 说繁忙 , 也确实忙 。 早上离开科室 , 直奔腔镜室以及门诊手术室 , 中午几乎都没有时间吃饭 。 一整天下来 , 人的大脑一片空白 。 而面对如同排队买票的就医患者 , 工作似乎真的只是工作 , 毫无情感可言 。 即使偶尔想泛滥一下医者仁心 , 但精力、体力都已经不允许了 , 因此可谓十分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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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就是这样一个的门诊班 , 竟然再一次让我怒不可遏 。 事情是这样的:
刚麻完两个胃肠镜 , 产科人流室就疯狂打电话催促 。 这种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 , 也没有时间和她们吵 , 只能乖乖去给人家麻醉 。
急匆匆赶过去之后 , 由于那边正在消毒 , 我只能先开始做麻醉准备工作 。 等那边准备完了 , 我就拿着《麻醉知情同意书》找患者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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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会纳闷:患者都那么紧张了 , 你们还找人家签字?
作为医护人员 , 何尝不愿意避免患者紧张 。 要知道 , 患者一旦紧张起来 , 血压心率都会有波动 。 严重的 , 还会因为意外体动而导致严重伤害发生 。 然而 ,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 , 我们是必须得这么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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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 ,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 , 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 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也就是说 , 绝大多数情况下 , 都应当找患者签字 。 除非患者有昏迷、不能配合、突发急症等特殊情况 , 不能本人签字的则可由授权人代签 , 一般首选为直系亲属 。
于是 , 我就拿着《麻醉知情同意书》找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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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种情况下 , 由于患者摆着截石位 , 都有些不好意思 。 因此 , 我也没给人家增加心理压力 , 甚至连她的脸都不看 。 然而 , 她哆哆嗦嗦的双手、努力了半天也没签好 , 让我不得不看看她的脸 。 本想安慰她几句 , 但被她稚嫩的面容震住了:这分明就是一个小孩嘛!
转过头 , 我才反应过来:原来 , 在填写患者年龄的时候 , 我已经写了16岁 , 只是太麻木了 , 自己没有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