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诊频频引发医疗纠纷,村医左右为难( 五 )

以静脉滴注为例 , 上门服务时 , 医护人员不可能等到液体全部输毕后才离开;而且提供上门服务的大多数是护士 , 陪护期间一旦出现问题 , 护士可能没有能力做到紧急判断和救治 。

这样 , 静脉滴注过程中出现输液反应或突然发生“偶合现象” , 就会因为没有专业人员陪伴、及时处理而引发纠纷 。

由于家庭环境不可能具备各种检查设备、抢救设施和药品 , 因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 , 上门服务的医务人员很可能束手无策 。

而出现各种不良反应后 , 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处理 , 轻则诱发病情加重 , 延长疗程 , 增加医疗费用 , 重则出现严重、不可逆的损害 , 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

尽管政策不遗余力地在推进上门、签约服务 , 民众也有很大的需求 , 但基层医生对于出诊却感到无奈 , 因为“法不容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