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基金圈沸腾了!两大交易所同时重磅发布,万亿级“大蛋糕”真的来了!谁能尝鲜( 六 )


此外 , 上交所和深交所明确鼓励以下六方面的专业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与基础设施基金的战略配售:
(一)与原始权益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 ,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长期限、高分红类资产的证券投资基金或其他资管产品;
(四)具有丰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验的基础设施投资机构、政府专项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五)原始权益人及其相关子公司;
(六)原始权益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点评:对于基础设施基金 , 要求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必须参与战略配售 , 比例合计不少于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 , 其中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 20%持有期不少于 60 个月 , 超过 20%部分持有期不少于 36 个月;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战略配售 , 配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合理确定 , 持有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 。 在此次发布的《发售指引》中 , 明确鼓励了六方面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 , 基本划定了符合战略配售条件的范围 , 也有利于吸引影响力、经验、资金等方面占有优势的专业投资者参与进来 。
五、规定战略投资者的相关禁止性情形
《发售指引》对战略投资者及其相关行为明确提出禁令 。
其一 , 除相关公募产品外的战略投资者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基金战略配售;
其二 ,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不得向战略投资者承诺基金上市后价格上涨、费用分成、聘请关联人员任职等 。
其三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基金份额的 , 不得存在承诺基金上市后价格上涨、费用分成、聘请关联人员任职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输送行为;
其四 ,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基础设施基金份额网下询价、认购 。 但委托投资者管理的且未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理财产品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不受前款的约束 。
点评:这些与战略投资者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 根本上还是为了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 , 防范利益输送 ,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
六、可通过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
根据《发售指引》募集期内 , 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可参与网下认购 , 网下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和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申请 , 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缴纳认购款项 。
另外 ,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两大交易所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认购基金份额 , 与现有LOF 认购方式一致 。
点评:在交易形式上 , 公募REITs产品与其他产品没有太大区别 , 场内和场外都可以 。 有业内人士建议 , 普通投资者长期配置的话 , 场外参与就可以 。 但时 , 由于公募REITs产品问世初期受关注度比较高较高 , 同时考虑到封闭运作将会在流动性方面有所区别 , 有场内交易ETF基金经验的公众投资者也许可以关注产品二级市场上市后的折溢价套利机会 。
七、认购不足可进行回拨
募集期届满 , 公众投资者认购份额不足的 , 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可以将公众投资者部分向网下发售部分进行回拨 。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低于网下最低发售量的 , 不得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
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量 , 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 , 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 。
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 , 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 70% 。
点评:这部分内容主要明确了基础设施基金的回拨安排以及回拨机制的触发条件 。
八、扩募定价方式应经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