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谁死伤谁有理?不!广东这些案件中被告人被认定属正当防卫( 三 )
经鉴定 , 梁某峰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
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 本案中 , 虽然被告人袁某梅、成某英有致自诉人梁某峰轻伤的行为 , 但该行为是在二人人身权利受到自诉人不法侵害的情形之下 , 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而实施 , 依法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 故梁某峰控诉被告人袁某梅、成某英犯故意伤害罪 , 理据不足 , 法院不予支持 。
2019年11月 , 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袁某梅、成某英无罪 。
酒后到他人家撒泼踢打反被打
检方认定打人者构成正当防卫
身材高大的冯某(44岁)曾于1999年因抢劫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 后又因在珠海市香洲区贩卖毒品两次被判处刑罚 , 于2016年11月刑满释放后回到老家茂名市电白区某镇某村 。 不久 , 冯某建新房与邻居老李(74岁)两口子产生土地纠纷 , 多次协商未果 。 冯某便多次到老李家大吵大闹 , 恶语相向 , 老李一家一直忍气吞声 。
2017年12月22日 , 老李的两个女儿带着小孩回来探望二老 , 一家老小本是其乐融融 。 当日下午5时许 , 喝酒后的冯某来到邻居老李家 , 再次与老李商谈新建房屋修水沟事宜未果 , 便又对着老人、妇女、孩子进行辱骂、恐吓 , 并用脚踢翻水井旁的脸盆 , 还当着众人的面拉开裤链准备在院子里撒尿 , 被村民强行推出老李家院门口后 , 冯某遂在老李家院门口撒尿 , 后被村民拉离 。
当晚8时许 , 冯某再次来到老李家大吵大闹 , 扬言要杀死老李全家人 , 一人博老李家十多人的性命 。 一开始 , 老李及家人没有理会冯某 , 并好声好气劝冯某回家 。 但冯某不但不听劝 , 反而更加变本加厉 , 一手掀翻老李家的桌凳 , 老李的大女儿和外孙合力将冯某推出门外并关门后 , 冯某踢门再次进入 , 并将老李及其妻子(70岁)推出门外 , 伸手指着老李两口子破口大骂 , 还用脚踢打 。 老李的女儿及其他在场的亲属上前阻止 , 并大声呼救和报警 。 冯某见众人阻止 , 便随手拿起一根木棍向众人挥去 , 老李的妻子头部被打中倒地 , 头部、嘴角、面部多处流血 。 住在附近的老李的大儿子李某(48岁)闻声赶至 , 并与众人合力将冯某制服 。 在制服过程中 , 致使冯某多处受伤 , 李某、老李、老李的外甥女(13岁)及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
经鉴定 , 冯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老李的妻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 李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
2018年11月21日 , 侦查机关以冯某、李某均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后来 , 电白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 冯某酒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李某及其家人制止并致使冯某受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依法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 遂以李某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
男子持刀砍人被当场反杀!
广州检方认定构成正当防卫
2019年7月21日晚上 , 广州市从化区高山村村民刘大和弟弟刘二(均为化名)照旧去棚屋玩耍 , 刘大和同村村民刘能(化名)同一桌打麻将 , 彼此互有输赢 。 当晚刘能酒喝得较多 , 玩到10点多 , 刘能借着酒意对刘大说:“你上一局欠我的钱还没给 。 ”刘大分辩说没有欠 , 两人争执不下 , 一时推搡起来 。
其他村民赶紧将两人拉开 , 劝刘能算了 。 正在唱歌的刘二也闻讯赶来 , 帮大哥说话 。 见对方人多 , 现场没人站在自己这边 , 刘能愤而表示要走 。
同村村民阿军(化名)记得 , 当时刘能正在气头上 , 也不听劝 , 径自取了小车离开 。 没开出多远 , 车头扎进农田里 , 车轮陷进水渠退不出来 。 刘能又急又气 , 大家又赶过去 , 合力帮他将车抬起 。 之后刘能去了村篮球场旁的大榕树下与其他人聊天 。
刘大兄弟俩则继续留在棚屋玩耍 , 直到次日凌晨3时 , 刘大骑着摩托车载刘二回家 , 经过刘能车抛锚的地方时 , 才发现刘能仍坐在车里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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