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临汾饭店坍塌,饭店所有者要负法律责任吗?( 二 )


饭店所有者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阮齐林表示:饭店所有者 , 如果说他雇佣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 或者向这个施工单位提出了不合规范的要求 , 比如我只有这些钱 , 非要这样的材料等等 , 或者对施工过程进行干预 , 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下降或者说不合规的情况发生 , 他可能会负一些责任 。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 那么一般来说 , 就是个民事上的问题 。 只有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程或者违反有关的建筑规范 , 非常严重 , 造成了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的严重的缺陷 , 包含了事故隐患 , 这种情况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 , 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 。
建筑学专家:
经营性场所必须由专业人士定期检查
节目还连线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罗德胤 , 从建筑学角度分析事故原因 , 以及如何预防此类事件发生 。
坍塌|临汾饭店坍塌,饭店所有者要负法律责任吗?
文章插图
罗德胤表示:事故有不同的类型 , 像一些小型的破坏 , 很多时候是没爆出来 , 所以没有引起关注 , 这种事情估计还挺多 。
像这样突然坍塌是小概率事件 。 但我国农房的基数实在太大了 , 而且经过10到20年的使用寿命 , 现在也到了一个问题集中爆发的时候 , 所以总会有这样的现象出现 。
像这种经营性场所 , 必须要实现每半年或每一年全面检查一次 , 请专业的人员来 , 判断它是否有问题 , 是否进入到风险期 , 或者已经到了期限寿命 , 该拆除重建了 。 这要有专业的人介入 。
农村自建房没“法”管?是时候出台政策填补空白了
罗德胤介绍 , 虽然有不少地方都出台了《农村建设管理条例》 , 规定达到一定层数和面积之后 , 就应该去报批 , 由专业人员监管 。 但事实上我们的编制非常少 , 一个县的建设科只有两个人 , 他管全县的农村 , 实际上是管不过来的 。
有很多乡镇 , 有的是有建设管理站 , 但即便设了之后 , 他们的专业水平也不行 , 人员编制的缺陷非常大 。 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农房基数实在太大 , 需要有相当多数量的专业人员才能管得过来 , 因为实在没有能力 , 国家就暂时放弃了这一块 , 这一放大家形成习惯了 , 反正没人管 , 好像也不太容易出问题 , 如果有人出来管一下 , 户主还不高兴 , 也就没有人愿意去当这个所谓的“坏人”了 。
这次事故的出现 , 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 是该推动国家和政府来出台这方面的政策 , 来覆盖这一大片空白的时候了 。
对此 , 罗德胤提出了两点建议:
现在趁着机会赶紧排查 , 把那些潜在的危险对象找出来 , 减少损失 。
建立长效机制 , 想办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农村建设管理制度 , 配备基本的管理队伍 , 要有基本的审查流程 , 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
罗德胤表示 , 最近这几年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 原来农房都是农民自己住 , 出了事 , 伤及的人数也很少 , 但现在乡村旅游事业发展特别快 , 城里人到农村去旅游的现象特别普遍 , 所以就出现了一个责权不匹配也不清晰的问题 , 需要关注解决 。
来源: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综合自@新闻一加一
监制:苏越
编辑: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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