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一部两度征求意见的规章草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令争议( 四 )


来自国家行政学院的行政法领域学者向经济观察报分析认为 , 从职能上看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把过去的质监、工商、食药三者合三为一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权作出关于食品标识的相关规定 。
“当然 , 这意味着规章制定部门制定的任何规定都是合理的 。 ”上述人士补充说 。
上述人士就“第三十二条"中的“转基因”条款表达了看法 。 她认为 , 对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来说 , 制定这样一个规定 , 也不完全是一个法律问题 。
“可能需要放在一个更大的背景下看 。 以转基因食品为例 , 它是否具有危害性 , 在学术界本身就是有争议的 , 学界一直没有办法把转基因食品和造成健康损害建立直接的联系 , 同时 , 中国是人口大国 , 食物供应要首先得到保障 , 这种情况下 , 这个问题就变得更为微妙 。 ”上述人士说 , “这不单单是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之间的一个比较的问题 , 也不单是两类企业之间、两类利益集团之间的争议 , 还要看到更大的全局之下 , 转基因食品对国家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带来的影响 , 因此 , 这条规定不能简单地看做是食品企业是否有权利宣传什么 。 ”
利弊
究竟为何要设立“第三十二条”?
对数量庞大的食品企业而言 , “第三十二条”如果落地实施 , 意味着今后国内的食品包装 , 将一律不再允许做出“不含”什么、“未添加”什么以及“非转基因”这样的标注 。
根据这一条款 , 企业能且只能做的是 , 在配料表中标明使用的物质成分 , 而不是做出任何特别标注 。
8月14日 , 经济观察报采访人员就这一问题以食品企业人士身份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寻求解答 , 该司相关负责人士向经济观察报回应表示:“二稿之所以新增了这样的规定 , 也是吸收了多方的意见和建议 , 包括来自消费者乃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 从消费者的角度 , 消费者在选购产品面临难以选择的时候 , 会就市场上的‘零添加’‘不添加’乱象提出意见 。 ”
就为何禁止食品企业说“无” , 食品生产司回应:“标识的主要作用是客观、真实反映食品的属性 。 企业添加了什么可以说 , 但‘没有添加’则不需要特别去标识和强调 。 ”
食品生产司表示 , 关于“零添加”的问题 , 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没有必要标注的 , 原因在于:首先 , 有些物质按照规定就不允许添加 , 这种情况下产品还会打着”没有添加"的旗号 。 其次 , 按照食品的标准 , 不同类别的添加剂 , 能添加什么 , 添加的限量值 , 都是有规定的 。 按照规章要求 , 食品中添加了什么 , 在配料表中就已经明确 , 企业再专门标识出来 , 无非是想要差异化于别的企业 。 再者 , 标注的乱象给食品行业带来的影响远不止这些 , 多数情况下 , 在企业没有对产品做出更多的研发的时候 , "零添加"无非是一个噱头 。
但谢华民持不同的看法:“‘不需要特别去标识和强调’不是禁止的理由 。 ” “事实上 , 企业并不能通过‘零添加’就差异化于别人 , 你可以‘零添加’ , 我也可以 , 没有哪个企业不可以‘零添加’ , 怎么可能通过‘零添加’就实现差异化?”
谢华民认为 , 尽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映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确有其事 , 但“第三十二条”的出现 , 更多的是从“方便监管”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 而因为“方便监管” , 牺牲了更多的行业与和公众利益 。
“尽管市场上存在一些虚假宣传、制造噱头的违法违规行为 , 但在全部的市场行为中 , ‘制造噱头’和‘真实表述’的比例分别是多少?不能因为部分企业的谎言 , 就认为‘零添加’都是噱头 。 ”在她看来 , 监管部门应对市场上的不法行为 , 应该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 而不是为了监管方便就索性“一刀切” 。
“零添加不是噱头 , 而是企业的高品质承诺 。 ”谢华民说 。
以食品中普遍运用的添加剂为例 , 谢华民介绍说 , 食品行业对添加剂的使用 , 原则上一直是“能不用就不用 , 能少用就不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