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一部两度征求意见的规章草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令争议


市场监管总局|一部两度征求意见的规章草案: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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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采访人员 李紫宸距离《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或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意见的结束还有一周的时间 。 2020年7月27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这部修订之后的规章草案(以下称“二稿”) , 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时间为期一个月 。
这是一部旨在规范食品标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司主要负责起草 , 并交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进行规章的审查 。
和半年之前的“一稿”相比 , “二稿”在诸多方面进行了修订 , 其中 , 二稿中新增的“第三十二条”引起了食品行业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士的注意 。
“第三十二条”规定 , 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 , 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对于未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 , 不得以“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或者类似字样介绍食品 。
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是该条规定的反对者之一 。 “‘第三十二条’给整个食品领域立规立据 , 要求整个食品行业在产品成分的介绍上 , 只能说‘有’ , 不能说‘无’ 。 ”谢华民说 。
一条看似不起眼的“第三十二条”引来了怎样的争议?“第三十二条”何以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二稿中? 相关部门是否有权制定这样的规定 , 其权利的边界又应当如何界定?
从“一稿”到“二稿”
2020年8月14日 , 原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高级工程师谢华民拨通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的电话 。 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正是主要由该司负责起草 。
尽管已经退休 , 谢华民多年来对国内外食品安全领域始终保持关注 , 食品添加剂就是其中之一 。 在她看来 , 《征求意见稿》二稿中新增的内容 , 在很大程度上与添加剂有关 。 谢华民希望就“第三十二条”向该司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
2020年7月27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征求意见稿》 , 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
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五)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 , 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 。
(六)对于未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 , 以“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或者类似字样介绍食品的 。
这是《征求意见稿》在经历了第二次修订之后 , 再一次向公众征求意见 。 在此之前 , 也即2019年11月21日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也即“一稿”) , 以替代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123号令) 。
彼时 , 对该规章起草的必要性及过程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 , “食品标识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的载体 , 也是消费者了解食品组分、特征的最直接有效方式 。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立法工作计划安排 , 食品生产司多次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食品监管人员研究讨论 , 特别注意吸纳和整理了近些年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标识问题 , 充分听取各省局、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部分企业意见 , 并广泛征求意见 , 对反馈的意见逐一分析 , 数易其稿 , 形成《(征求意见稿)》 。 ”
《征求意见稿》的二稿和一稿相比 , 在诸多细节上做了修订 , 其中 , 引起行业关注的正是这“第三十二条”;与之相关的是 , 二稿中同时删除了一稿中关于“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清洁标签行动 , 尽可能少用或者不用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
“如果这两项规定落地实施 , 意味着国内的食品企业今后将一律不再被允许介绍食品中‘不含’什么、‘未添加’什么 , 以及不能标注‘非转基因’这样的字样 。 ”谢华民说 , “这是一个看似不甚起眼的规定 , 但对整个食品行业的实际影响是重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