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涉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国务院推12条就业新政( 四 )

 

此次 , 国务院又强调 , 要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 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

取消涉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国务院推12条就业新政。 

对于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帮扶 。 意见明确 , 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可按规定自愿暂缓缴费 。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

 

专家

非全日制就业需规范引导 平衡各方权益保障

 

苏海南介绍 , 改革开放初期 , 几乎全是正规就业和全日制就业 , 非全日制就业占比很小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 特别是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 , 正规就业和全日制就业受到很大冲击 , 必须开辟新的就业途径 。 同时 ,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 网络平台也催生出更多的就业形态 。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既有必要性 , 也有现实可行性 。 ”苏海南说 。

 

苏海南认为 , 国务院发文提出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 将会给当前的就业形势带来三点变化——一是就业渠道更宽广 , 二是就业形式更多样 , 三是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占比将提高 。

 

“这会直接带来一个好处 , 即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 。 ”苏海南说 , 增加非全日制就业 , 就增加了就业渠道 , 会有更多人以这种方式就业 。

 

同时 , 苏海南也表示 ,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 , 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 一方面 , 要研究解决非全日制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 非全日制就业的大规模发展是当前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 如果不加以规范引导 , 可能也会有负面影响 。

 

“如果完全放手不规范不引导 , 可能会带来若干城市管理等问题 。 ”苏海南说 ,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 , 要在发展中规范 , 在规范中发展 , 既积极鼓励和支持 , 同时也要进行必要和合理的规范 。

 

另一方面 , 要研究非全日制条件下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几方面人员权益保障问题 。 以往全日制就业方式就业的劳动者 , 有标准化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 对于非全日制就业人群 , 如何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 , 同时保护好用人方的合法权益 , 以及被服务者的权益是值得注意的事情 。 有关部门应依法合规合理地界定和平衡好非全日制就业下劳动者、用人方和被服务者的权益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