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涉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收费,国务院推12条就业新政( 三 )

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在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方面 , 意见明确要取消部分收费 。 其中包括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 同时建立公开投诉举报渠道 , 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

 

在审批方面 , 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 , 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 , 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 。 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 , 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 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 引导劳动者规范有序经营 。

 

个体经营还将享受减免或缓交房租的政策优惠 。 意见要求 , 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 , 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 , 帮助个体经营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减轻房租负担 。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 , 优先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

 

看点3

引导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发展

 

不久前 , 人社部发布一批新职业、新工种 , “直播销售员”位列其中 。 一时间 , “网络带货”成了正经职业工种一事 , 吸引了社会关注 。

 

此次 , 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发文提出 , 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 。 要求动态发布社会需要的新职业、更新职业分类 , 引导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 。 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 , 推出新职业培训课程 。

 

在培训方面 , 意见要求 , 将有创业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 , 组织开展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方面的创业培训 , 促进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 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 , 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 , 推进线上线下结合 , 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 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 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 。

 

看点4

引导互联网平台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

 

意见专门提出了“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 其中要求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 , 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责任 ,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 , 引导产业(行业、地方)工会与行业协会或行业企业代表协商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奖惩办法等行业规范 。 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