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强化监管要求 证监会发布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指引|强化监管要求 证监会发布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高萍)7月22日晚间 , 证监会发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精选层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 ,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证监会称 , 制定《监管指引》 ,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从新三板市场实际情况出发 , 建立适合精选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制度;二是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精选层公司的监管要求进行强化 , 为加强精选层公司行政监管 , 结合市场分层实施分类监管奠定制度基础;三是借鉴上市公司监管经验 , 针对精选层公司构建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股转公司“三点一线”的工作机制 , 提高监管效能 。
据介绍 , 本次制定的五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格式准则 , 包括精选层年报、中报及季报格式准则 , 创新层、基础层中报格式准则 。 制定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披露要求呈梯度化 , 依次降低;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 , 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 , 高于季度报告;三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 , 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 , 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
《监管指引》及五项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至6月1日、6月24日至7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截至征求意见结束 , 《监管指引》收到意见7份 , 五项定期报告格式准则收到意见6份 。 总体看 , 各方对《监管指引》及五项定期报告格式准则的反馈均较为积极正面 。 证监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 , 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 , 对于合理性意见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 , 并相应完善了规则内容 。
证监会表示 , 下一步 , 证监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的规定 , 加强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 , 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维护市场秩序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