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经理人|定点药店最新监管方式来了,7月1日起实施

医药网7月2日讯今天起 , 定点药店新的管理办法开始试行 , 为期两年 。
定点药店 , 最新监管方式来了
日前 , 河北省医保局印发《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 《办法》指出 , 自2020年7月1日实施 , 有效期2年 。
笔者注意到 , 本次河北省印发的《办法》非常明确 , 重点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服务质量等情况 , 对于违反了这些问题的药店采取扣分制的方式进行监管 。
按照《办法》 , 考核满分为100分 , 按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 扣完为止 。 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得分=100-总扣分 。 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 。 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在次年3月底前结束 。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 如果定点药店因违规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 要扣10分;如果相关证照过期失效的 , 则要扣2分(具体如何扣分 , 文末附标准) 。
笔者梳理发现 , 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主要分为基础管理、经营管理、结算费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财务及药品管理、数据管理、其他考核等7个方面 , 其中前面三个考核占比最高 , 基础管理有20分 , 经营管理有30分 , 结算费用管理有25分 。
药店综合得分越低 , 监管越严
同时 , 《办法》还明确 , 年度考核结果与定点零售药店预留保证金扣拨、医保服务协议续签、监管等级分类、退出机制相挂钩 。
第一 , 与拨付预留保证金挂钩
按照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扣除违规及不合理费用后 , 以应付基金金额的5%预留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 剩余费用按自然月结算 。 年度清算时 ,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 , 确定保证金拨付金额 。
按照考核标准 , 具体如下:
考核得分≥90分的 , 返还全部保证金;
80分≤考核得分<90分的 , 扣除保证金的20%;
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 , 扣除保证金的40%;
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 , 扣除保证金的60%;
考核得分<60分的 , 扣除全部保证金 。
考核年度被挂牌督办的定点零售药店 , 另行扣除保证金的10% 。
第二 , 与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续签挂钩
年度考核结果与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续签挂钩 , 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 , 通报批评 , 限期整改 , 纳入重点稽核对象 , 整改不到位的 , 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
考核得分<60分的 , 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 , 限期整改 , 整改不到位的 , 不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 。
第三 , 与定点零售药店监管等级挂钩
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 ,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 , 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等级 。 监管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 。 评级标准如下:
1、考核得分≥80分的为A级;
2、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为B级;
3、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为C级;
4、考核得分<60分的为D级 。
监管等级为A级的 , 下一年度按照0.5倍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
监管等级为B级的 , 按照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
监管等级为C级的 , 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 按照1.5倍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
监管等级为D级的 , 列入飞检对象 , 实行多频次、多方式监管 。
【药店经理人|定点药店最新监管方式来了,7月1日起实施】对本办法公布后新纳入的定点零售药店 , 统一按照C级进行监管 。 医保服务协议签订满1年后年度考核得分≥70分的为B级;考核得分<60分的为D级 。 评为B级后须连续2年考核得分≥80分可评为A级 。
第四 , 与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挂钩
实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退出机制 。 定点零售药店连续两年考核评为C级 , 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 , 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 整改不到位的 , 终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的 , 终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