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今年北京可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五问释疑( 二 )


核定时由社保系统和公积金系统自动按照北京“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进行控制 。 申报工资低于公积金下限的 , 缴存基数确定为下限 , 高于上限的 , 缴存基数确定为上限 , 申报工资包含小数的 , 系统自动按四舍五入到元处理 。
缴存单位在市人社局网站选择的缴存比例即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内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 。 根据政策规定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 无需审批 。
缴存单位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查询是否成功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 , 也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跨年清册核定结果及住房公积金托收情况 。 不方便上网的单位还可选择就近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进行查询 。
释疑3
如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未成功办理 , 如何再次申报?
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 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未成功办理的缴存单位 , 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gjj.beijing.gov.cn/)或通过公积金业务柜台单独申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 , 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 单独申报的 , 以单独申报的工资基数为准 。
具体办理流程可参阅“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操作详解”(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3/387178/index.html) 。 不方便上网的缴存单位还可选择就近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
此外 , 如果发现合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错误 , 已完成2020年7月公积金汇缴的单位 , 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调整一次职工月缴存基数 。 以上业务也可通过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
释疑4
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 , 单位新增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如何申报?
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只适用于办理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和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 , 单位后续新增人员的“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无法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合并申报 。
缴存单位新增人员“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可通过“e窗通”平台直接办理 , 也可单独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
释疑5
企业如因生产经营困难或受疫情影响 , 想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 , 如何办理?
企业如需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 必须在托收日前完成公积金跨年清册的核定工作 。
由于企业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可多次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 托收日前无法确认跨年清册是否已核定成功 。 所以企业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 必须在托收日前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在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后 , 再申请降比或缓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