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一论史|为吏之道在于吏治天下,古代公务员考核—汉代官吏考核制度( 三 )


(三)郡国对属县官吏"才"的考课
郡国在接受中央考课的同时 , 对自己的属县亦负考课之责 。 户口量田增减、钱谷入出、盗贼多少 , 这些与中央课郡国的内容基本一致 。 但是 , 县两级官吏因职掌不同 , 考课内容还是会有所不同 。 如对郡国守相和县令(长)的考课 , 所涉范围的不一致 。 对郡国首相的考课以其所辖的郡域包括县、乡 , 而对县令(长)的考课以其所辖的县域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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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 , 郡国守相上计的内容较之于县令(长)要广得多 , 其向中央上计的依据 , 部分是参考各县令(长)对郴国上计的内容 。 此外 , 郴国守相,作为郡、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其考课时 , 更加注重综合治理能力方面考课 , 而对县(令)长的考课内容则更加具体化 。 考课官吏之"德"
除上述对官吏的"才"进行考课外 , 汉代对官吏的考课还要考察其为官的基本态度:是否严格执法 , 是否勤勉、廉沽等 , 即从品行上对官吏进行考课 。 西汉统治者对官吏的考课注重的主要是行能、治效 , 对于官吏的德与才 , 即后世所谓"善"与"最" , 当时尚无明确的区分 。 "但不可否认的是 , 在汉代对官吏的考课内容中确有"德"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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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课流程考课信息的收集与监督
官员的品行和政绩 , 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才可以传达到考课主司 。 在汉代 , 考课信息收集途径主要包括自下而上的上计 , 自上而下的巡行、监察 , 以及以民间舆论作为参考的"举谣言" , 这些不同的途径相互配合 , 形成了多方参与的立体化考课信息收集机制 , --定程度上保证了各类考课信息的真实有效 。
(一)上计制度
上计是汉代政府获取考课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 , 而上计的内容是对官吏政绩的主要体现 , 也是对官吏考课的主要依据 。 李金华认为:"上计制度把地方官更的治绩具体化为一套有形的指标 , 并建立按期逐级上:报指标完成情况的制度化渠道 , 为考察官吏的优劣、勒惰提供了重要依据 。 "'对上计的定义前文已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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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行、监察制度
汉代为确保官吏考课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 与上计、考课制度相对应形成了层级严密的巡行 。 监察制度 。 巡行、监察的主要目的有二 。 对各级官吏政绩真实性进行监督,对各级官吏上计内容进行审查 。 为此 , 汉代统治者会将巡行、监察结果作为考课官吏政绩的一种参考 。
(三)"举谣言"制
除通过传统的内部监督审核进行的自上而下的考课外,汉代统治者注意到了民间舆论在对地方官吏施政行为中所起到的监督作用 , 并将其作为官吏考课的另一重要依据 。 汉武帝以降 , 儒家思想在政治领域中日益盛行 , 中央政府在评估地方行政过程中 , 从儒家的民本观念出发 , 以民间舆论作为监督考核地方长官的参考指标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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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课结果的处理一赏罚黜陟奖赏
朝廷对考课成绩优异者进行奖赏 , 对官吏奖赏最普遍的形式为迁官 。 迁官分为三种形式:一为对课最官员的升迁;二为平迁 , 即因"积劳久次"而发生的迁官;第三种为超迁 , 即因其才能超人 , 功绩显著而进行的越级升迁或加速提拔 。 同时 , 汉代实行了官吏"久任制" , 即在对官更进行考课后 , 若官更考课为"最"或政绩前列 , 按规定可以进行升迁 , 但该官吏身兼要职或刚刚就任不久 , 统治者就会采取物质奖赏的方式进行奖励 。 责罚
对考课为"殿"者 , 要追究责任 。 不合格则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不同的处分 , 轻则责问、降俸、贬职、免官 , 重则废弃 。 如果属于贪赃枉法、触犯刑律的则施以刑罚 , 甚至是死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