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崖抱月|汉服佩汉剑有什么讲究?浅谈汉代的那些剑礼( 四 )
《后汉书冯石传》载:“赐驳犀具剑、佩刀、紫艾绶、玉块各一 , 拜子世为黄门侍郎 , 世弟二人皆郎中”
《后汉书应奉传》载:“时诏(应)奉曰:‘蛮夷叛逆作难 , 积恶放恣 , 镬中之鱼 , 火炽汤尽 , 当悉焦烂 , 以刷国耻 。 朝廷以奉昔守南土 , 威名播越 , 故复式序重任 。 奉之废兴 , 期在于今 。 赐奉钱十万 , 驳犀方具剑、金错把刀剑、革带各一 。 奉其勉之!
冯石和应奉被赐驳犀具剑 , 其赏赐排次明确在佩刀之前 , 不能不说是东汉时佩剑的地位依旧得以稳固的两例明证 。 特别是对应奉的赏赐 , “金错把刀”对应《后汉书舆服志》所载的“黄金错”刀 , 其佩带者身份应为诸侯王的权贵 。 如果说在东汉时期佩刀已经取代了佩剑的地位 , 那么对应奉受赐的物品的排列顺序应该就是不合礼制所规定的 。 而不同佩剑所彰显的不同等级级别的例子 , 在《后汉书》中也是可以找到实例的 。
《后汉书虞延传》载:“特赐舆马衣服 。 延以衍虽有容仪而无实行 , 未尝加礼 。 ”汉显宗对虞延的赏赐使其具备了加礼的条件 , 也就是说其赏赐物品是高过虞延所能佩饰规格之上的 。 而其赏赐的具体物品《谢承书》里有较为明确的记载 。
文章图片
《谢承书》载:“帝赐舆马衣服剑珮刀 , 钱二万 , 南阳计吏归 , 具以启延 。 延知衍华不副实 , 行不配容 。 ”由《谢承书》的记载可以清楚的看出 , 汉显宗赏赐虞延的物品之中 , 剑的排列己经排在了佩刀之前 , 且虞延“未尝加礼”的缘由是“知衍华不副实 , 行不配容” , 由此注解可推理 , 当时虞延的官职还未能达到与其赏赐的物品相适应的品级 , 故未敢轻易佩带超越自己品级的佩剑等礼仪佩饰 。
除了呈帝对官员的赏赐之外 , 在汉代赐剑还用来显示对归属国或周边国家的示好 。 这一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汉朝对匈奴的赐剑 。
永元四年春正月 , 北匈奴右谷轰王于除韃自立为单于 , 款塞乞降 。 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皇缓 。 《东观记》曰:“赐具剑 , 羽盖车一马四 , 中郎将持节卫护焉 。 ”
汉安二年立之 。 天子临轩 , 大鸿卢持节拜授玺缓 , 引上殿 。 赐青盖驾取、鼓车、安车、驸马骑、玉具刀剑、什物 , 给彩布二千匹 。
匈奴在汉朝的地位应视为与汉朝并立的一个国家 。 两汉书关于赐剑与匈奴的记载一共五次 。 这种形式的赐剑已经超越了国家的界限 , 成为汉朝向匈奴以示友好和恩情的一种标志 。 这些被馈赠的“玉具剑”、“斩马剑”等也成了汉代国礼的重要组成部分 。 而关于赐剑 , 在三国时期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 , 就是赐剑随葬 。
《三国志魏书韩暨传》裴松之注引《楚国先贤传》曰:“故司徒韩暨 , 其丧礼所设 , 皆如故事 , 勿有所阙 。 时赐温明秘器 , 衣一称 , 五时朝服 , 玉具剑佩 。 ”虽然《汉书》、《后汉书》中没有关于赐剑随葬的明确记载 , 但诸多汉代墓葬中随葬佩剑的出土和零星史料的记载 , 亦不能断言汉代不存在如此的礼仪 。
《后汉书东平宪王刘仓列传》载:“元和三年(公元年) , (章帝)行东巡守 , 幸东平宫 , 帝追感念苍 , 遂幸苍陵 , 为陈虎贲、鸾辂、龙旅 , 以章显之 。 祠以太牢 , 亲拜祠坐 , 哭泣尽哀 , 赐御剑于陵前 。 ”
汉章帝拜祀刘苍陵时 , 赐御剑于陵前 , 这也是彰显对已故刘苍的一种敬重 , 而这把剑会不会像韩暨被赐的那把玉具剑一样 , 合葬于陵内却不得而知 。 但是根据诸多汉墓中出土的大量随葬佩剑来看 , 这种情况在汉朝应该是存在的 , 只是未明确的记载于史籍之中而已 。
赐剑在汉代应该是一种皇帝向臣子表示尊崇和敬重 , 向异国表示友好和恩赐的一种政治行为和礼节 , 而佩剑则成为了皇帝达成此种政治行为和礼节的主角或媒介 , 这应该是在当时佩剑之风盛行下的一种礼仪制度的自然形成 , 也是佩剑地位不衰的一种佐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