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兆新股份被证监会约谈

每经编辑 胡玲
4月24日 ,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新股份”)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 公司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及四位高级管理人员均声明称 , 无法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5月15日晚间 , 证监会发出《关于兆新股份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声明》 , 证监会对此高度关注 , 第一时间下发监管关注函、约谈相关责任人 , 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
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兆新股份被证监会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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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无法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兆新股份被证监会约谈】证监会称 ,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的基石 ,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法定披露内容 。 只有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年度报告 , 才能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 , 才能促进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 , 才能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 , 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法定义务 。 上市公司董监高对年度报告内容行使异议权 , 并不当然免除其勤勉尽责义务 。
兆新股份董监高本次出于免责考虑所作出的行为 , 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破坏了信息披露秩序 , 性质恶劣 。 证监会已对有关违法违规事项和董监高勤勉尽责情况启动核查程序 , 并依法严肃查处 。
5月16日 , 兆新股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 , 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各方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说明 , 由于律师核查工作尚未完成 , 无法在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 。 经向深交所申请 , 公司将于2020年5月18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 。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