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怎么算

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合同成立的日期为准,成立之日就是生效的日期,但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可以按约定来处理,一般员工只要入职一个月内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 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 , 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 , 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一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 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违约,不是指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严重违约,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就是合同成立的日期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起始日期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的,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一般来说员工在入职的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需要与其签署一份内容完整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起始的时间双方约定一致即可 。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起始日期是什么?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起始日期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的日期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 。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 。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
【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怎么算】
三、签署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 。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
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需要签署合同的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就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明确的协商,其中就包括签署固定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双方只要对于起始时间约定达成一致,签署的合同就视为生效 。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之内,双方之间就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且还是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 。不过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双方是一前一后来签订的 。那么此时应该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 , 那么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之内,双方之间就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且还是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 。不过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双方是一前一后来签订的 。那么此时应该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劳动关系中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不同的概念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成立于用工之日,而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录用过程中,至迟应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导致相应的经济损失 。笔者认为,为避免发生争议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或用工之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此既可以对劳动者提供一种预期从而自我约束其行为,又可以使用人单位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
二、劳动合同签订的效力如何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 , 就受法律保护 。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具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理解本条时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有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已生效,但并没有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尚未建立 。
因此,违反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 一种是违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 。这时劳动关系已建立,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就要按照本法的规定承担违法责任,如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 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另一种就是违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 。这时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劳动合同法没有对这种情况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合同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 。这时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就无从承担责任 。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时 ,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约责任 。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有特殊的规定,比如在签订的时候就只能采用书面形式来签订,如果是其他形式签订的,那么就会直接认定为无效 。而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通常情况下都是最后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劳动合同才会成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