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要进行经济补偿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时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是否续签的,不续签的话是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 解除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的续签指的是当劳动合同期满后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到期前 ,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若未及时办理手续,默认合同自动续签 , 用人单位则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 , 需要给予赔偿 。我国法律对合同终止的情形做出了具体规定 。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到期前 ,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 , 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
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并且是因为无过失原因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需要给劳动者赔偿 。这里所说的不能胜任工作是员工不能满足业务上和职责上要求的表现,是员工客观和主观上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表现,因这种原因造成的辞退称为无过失性辞退 。
但是不能胜任工作和失职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不能胜任工作的性质是一种客观情况,法律要求给予改善机会,就是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不能改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 , 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 。
终止合同情况有:1、合同期限已满 。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 , 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 , 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 。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 , 合同可以终止 , 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 。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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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不复存在 。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 , 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