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合同诈骗

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里面的各项条款,且要明白里面的意思是什么,因为合同签订之后就有法律效力了 , 双方当事人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除非合同存在诈骗的行为,合同无效,不需要履行,那么怎么认定合同诈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
一、怎么认定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 , 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
合同诈骗罪从以下几个构成要件来认定:
1、诈骗人有诈骗的故意 。诈骗的故意 , 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
诈骗的故意包括两方面:
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
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
2、诈骗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诈骗行为,是指诈骗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 。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 。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 。
3、被诈骗人因诈骗而陷入错误 。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 。构成诈骗,一般必须是被诈骗人的错误认识与诈骗人的诈骗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易言之,如果被诈骗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诈骗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诈骗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
4、被诈骗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如果被诈骗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诈骗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诈骗 。这表明被诈骗人的意思表示与诈骗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二、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刑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合同诈骗量刑标准是多少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 , 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诉讼,这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很多人或许不清楚它的是什么,下面来介绍一下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 。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1
一、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按照2万元以上来进行确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七条中,具体内容为:[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 应予立案追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 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 , 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 , 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 , 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法律当中对于合同的问题已经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说是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为目的骗取他人签订相关经济的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对此按照诈骗罪进行立案处理,但必须要达到数额较大程度 。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2
一、合同欺诈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即可立案 。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3、合同诈骗的主要类型有: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 。
二、终止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 , 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 本于诚信 ,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 。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 。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
三、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 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合同欺诈的认定立案标准3合同诈骗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案件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5、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包括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不满足或证据不足等情形)便不提起公诉,若初步认为构成犯罪变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6、提起公诉后,最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的材料一般包括:
1、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
2、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涉嫌诈骗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 请尽量提供 。
3、提供涉嫌人进行诈骗的事实材料 , 如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 。一般涉嫌人会留下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
4、提供证明诈骗的危害后果的材料 。如受害者已经履行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造成相应损失的,提供损失结果的证据 。
5、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如双方在来往中的邮件,书函等材料 。
公民、单位在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签署合同之前,可以先采取一定的办法判断一下对方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这样可以降低自己财物遭受损失的概率 。若在签署合同之后才发现对方当事人并不具有履行能力的,可以对方合同当事人涉嫌犯了合同诈骗罪为由到公安机关报案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二、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个人或单位;
4、主观方面为故意 。
三、合同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 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
(一)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 ,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目的不同
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2、欺诈的内容与手段不同
民事欺诈有民事内容的存在,即欺诈方通过商品交换,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等经济劳动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而合同诈骗罪根本不准备履行合同,或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 。合同的民事欺诈一般无需假冒身份 , 而是以合同条款或内容为主,如隐瞒有瑕疵的合同标的物 , 或对合同标的物质量作虚假的说明和介绍等;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为了达到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目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冒充合法身份,如利用虚假的姓名、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骗取受欺诈方的信任 。
3、欺诈财物的数额不同
4、欺诈侵犯的客体不同
民事欺诈的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欺诈方骗来的合同定金、预付款等,都是合同之债的表现物;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始终是物权的体现者 。
5、欺诈的法律后果不同
民事欺诈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可使之无效 。若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 , 引起诉讼,则由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合同诈骗罪是严重触犯刑律 ,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 行为人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要负担双重的法律责任,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若给对方造成损失 , 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
6、欺诈适用法律不同
民事欺诈虽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 但其欺诈行为仍处在一定的限度内 , 故仍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为目的,触犯刑律,应受到刑罚处罚,故由刑法规范调整 。
(二)与诈骗罪的区别
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 。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 。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 , 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 。
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 。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 , 且是任何单位 。
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 , 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
(三)合同诈骗罪的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四)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认定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认定 。无论是正式的书面合同,还是简易的口头合同,都是合同法所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 而且随着科技和经济生活的发展,新的合同形式将不断出现,合同法因而出于前瞻性的考虑,规定了“其他形式”合同的弹性条款 。在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也经常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只是形式不同,但都是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与利用书面合同在所侵犯的客体方面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刑法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并未排除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形 。因此,只要利用口头合同进行诈骗,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他人财产权,完全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 。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立法目的也即保护的客体主要在于维护正常的市场合同秩序,而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为宗旨的现行合同法基本涵盖了绝大部分民商事合同,其对于各种民商事合同的规定应作为刑事法中认定合同成立、生效、履行等相关概念的参考 。因此,刑法中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也不应有过多限制 , 只要是体现了一定的市场秩序的合同,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或是其他形式,均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而且刑法本身也并无“书面合同”的明确限制 。当然,从刑事诉讼角度考虑,不同形式的合同,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举证难易程度的差异,但是,不能以便利诉讼为借口否认口头合同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中之合同 。司法实践中,只要有证据证实一定形式的合同存在,那么就应满足合同诈骗罪所要求的合同要件 。
(五)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在一般情况下界限是清楚的,但在假冒专利罪的行为表现中,存在“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误认是他人的专利技术”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这种行为而构成假冒专利罪,则有可能和合同诈骗罪产生想象竞合关系,因为这种行为涉及在合同中使用虚假内容,可能成为合同诈骗的手段 。判断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目的是否在于通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是否成为合同诈骗的手段 。如果行为人仅在签订的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但并没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后来也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的则只成立假冒专利罪 。即使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也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如果行为人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合同进行诈骗话动,同时以合同中假冒他人专利为手段的 , 则成立假冒专利罪与合同诈骗罪两罪,它们之间是想象竞合关系 , 应当择一重罪处断 。
(六)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都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具备诈骗的本质特征 , 但在侵害的客体和具体的行为方式上有区别 。从犯罪客体看 , 三罪都侵害了他人财产所有权,但合同诈骗罪还侵害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则侵害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从客观要件看,合同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客观上都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 使对方当事人上当受骗 , 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 。但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履行合同为欺骗手段,将他人预付款、货物、货款或担保财产等财物非法占有;而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则是行为人以使用虚假的金融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作为犯罪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支付合同价款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会导致三罪在行为方式上互有交叉,按照刑法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对“以虚假的票据或银行结算凭证支付合同价款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一个危害行为只应依据一个犯罪构成要件给予一个刑法评价 。这种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同时触犯了数个刑法规范,形式上符合数个不同的犯罪构成的情形属于理论上的法条竞合 。所以从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关系看,存在交叉竞合关系,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从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法定刑来看,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合同诈骗罪 , 因此,当出现交叉竞合时应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 。
需要指出的是 , 如果行为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合同担保而进行诈骗 , 由于《刑法》第224条第(2)项明确规定其属于合同诈骗的客观表现形式,不符合票据诈骗罪中以虚假票据进行结算的方式直接骗取受害人的财物的行为特征 ,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怎么认定合同诈骗】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