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一经依法订立,即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 。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法定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这些条款的规定执行 。
对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明确的赔偿标准,即:(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提出的赔偿 ,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 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支付双倍个人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什么情况下才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答: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不能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还有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 , 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式,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在出现以上3种情况的时候,单位应该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遵守法定程式,那单位就违反本法规定,就应该按照本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
需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承担什么法律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受到支付经济补偿十二年限制的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不超过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十二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赔偿金 。还需要注意的是 , 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中第八十九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违法解除工会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你的档案可以由劳动服务中心托管,有条件可以自己继续交养老保险,还要到社保中心去办一下失业登记,还可以享受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承担什么责任?造成其它用人单位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六条规定 ,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 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 , 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14种法律主观: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一、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 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职工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
(1)行政责任 。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的领导或职工违反劳动法、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而引起的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2)、民事责任 。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而导致其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1条的规定 , 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违反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是侵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等 。
(3)刑事责任 。是指行为违反了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情节和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是违反劳动法情节严重,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 , 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4、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5、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6、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7、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8、用人单位由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
9、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1、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 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2、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 , 可以加收滞纳金 。
13、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 , 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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