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向哪里起诉

一般向向被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一般到区县级法院起诉 , 但涉及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 , 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以向合同履行地起诉,也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起诉、被告或者原告的居住地起诉,然后当地人民法院会根据合同纠纷内容对双方进行责任认定和判决,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起诉地那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诉地起诉 。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 , 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 , 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向哪里起诉】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3)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4)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 。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 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最后 , 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规定的起诉地也不一样,如果是证券交易合同,起诉地应该为交易场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如果是保险合同起诉,起诉地应该为被告人的居住地或者是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承揽合同纠纷可通过下列方式来解决:由承揽人和定作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或者由人民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及时作出判决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