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没有期限有效吗?

【物业合同没有期限有效吗?】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规定 , 对于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 , 业主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的执行机构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 , 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物业的合同期限是多久法律分析: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 , 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业主可以自行寻找物业管理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后,同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物业公司而自行确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 , 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但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 , 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 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