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

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哪些人适用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拘留适用于哪些人】(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什么,刑事拘留有何规定刑事诉讼中的拘留,称为刑事拘留 。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遇有紧急情况,暂时限制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 。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依据《 刑事诉讼法 》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 。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 。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 民事诉讼法 》和《 行政诉讼法 》 。(2)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尚 未构成犯罪 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 诉讼参与人 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 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司法 拘留的期限 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拘留的对象是哪些人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 。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