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立案后侦查时间

刑事侦查机关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规定 。但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立案后侦查期间多长时间刑事案件立案后的侦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可见,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对许多环节进行侦查 。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
【刑事案立案后侦查时间】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形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刑事案件的侦查有一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刑事案立案后侦查时间?刑事侦查机关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没有规定 。但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刑事案件立案后侦查期限是多久?刑事立案后,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 不得超过二个月 。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羁押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受限制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公安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刑事案件中仅仅是侦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侦查羁押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移交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