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 均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 ,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
我想问一下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 均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 ,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 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
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 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 。比如说对于银行存款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1.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2.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3.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 , 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 。
【法律分析】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 , 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 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 , 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 由债务人负担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 。该司法解释一百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这其中 ,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 , 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 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 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 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 , 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