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伤风|痔疮手术后感染破伤风,法院一审判辽宁省肛肠医院赔偿】2021年12月18日,法院公布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一审认为医院应承担50%的责任。
原告上诉称,2020年9月21日,原告母亲王某因复发痔疮前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肛肠医院)处治疗。9月22日开始混合痔手术,病程记录记载术前王某并未有其他症状。术后肛门周围皮肤不予愈合,且伴有流脓现象严重,但医师并未查出不愈合的原因。术后第八天10月1日凌晨,王某出现牙口周围紧闭现象,到中国医科学附属第一医院确诊为痔疮术后感染破伤风,10月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8月6日,司法鉴定意见为:医院对患者王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被告过错与患者王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建议为同等责任。
王某家属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医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622878.3元。
被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辩称,我们同意按照鉴定报告确定的责任比例,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原告作出赔偿,没有法律依据的部分或者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经司法鉴定所认定被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对患者王某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被告过错与患者王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建议为同等责任。故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
2021年11月16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5997.80元、食补助费650元、护理费1112.69元、死亡赔偿金3431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丧葬费20555.75元、交通费2250元、住宿费1000元、尸体存放费6527.50元、鉴定费30000元、尸体运输费14290元。
(华商报采访人员 王祥、编辑 罗棋)
文章插图
【来源:二三里资讯】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 肛肠|养生说丨肛肠科专家告诉你如何与痔疮和平共处
- 齿线|为什么痔疮不痛还要治疗
- 手术|医生劝告:膝盖手术后,4个动作是在给关节“上刑”,尽量不要做
- 麻醉|痔疮、肛裂痛到两腿发软,医生的解释让人惊讶
- 治疗|老烟民肺癌手术后反复 肿瘤专家将向大家科普治疗相关知识
- 痔疮|饮食清淡的广东人,痔疮发病率竟然排第二,仅次于湖南,为什么?
- 口渴|暖心!手术后禁食禁水的病人经常口渴?上海这位细心的护士用黄瓜片为他们敷嘴
- 吃辣|全国痔疮地图发布:不爱吃辣的广东人为什么排第二?
- 病患|钢珠射穿男子左眼后进入颅内,左右游走后癫痫发作,两次手术后,医生为其取出钢珠
- 患病率|爱吃辣的人更容易得痔疮?未必!但做错这些事,痔疮悄悄找上门,看完赶紧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