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关于湖北省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备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有关规定,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相关工作。
一、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咸宁市贺胜路370号。
备案的职业病诊断类别及项目: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2.职业性皮肤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关于湖北省职业健康诊断机构备案公告】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