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2013 实施方案 细则 工资 绩效 小学教师 桧溪镇
1、桧溪镇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 (试行) 为了调动我镇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 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 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 , 根据永善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 特制定本方案 。
一、政策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法【2009】144号)、昭通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永善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为制定本方案的政策依据 。
二、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 ,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 , 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 , 科学安排 , 建立符合 。
2、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 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 , 适当拉开分配距离 , 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 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 , 科学安排 , 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 , 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 确保安定、稳定 , 构建和谐校园 。
四、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 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教师代表组成 , 负责对教师工作 。
3、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 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
五、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
六、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 , 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
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中规范后的津补贴的70% , 此项按月计发到各教职工手中 。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 , 扣除教育局统筹的高寒贫困教师工作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 , 剩余为全镇在编在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分配办法 (一)、岗位津贴:按桧溪镇中心校班主任考核细则考核 , 优秀和称职者全额发放 , 基本合格按50%计发 , 不合格者不发 。
(以 。
4、学期计发 , 全年计10个月) (1)、一至六年级班主任津贴根据班额人数多少按教育局参考标准计发 。
班主任津贴月定额补贴标准:30人以下45元;31人-45人 , 55元;46-60人 , 60元;61人以上 , 65元;副班主任津贴月定额补贴标准:30人以下35元;31人-45人 , 45元;46-60人 , 50元;61人以上 , 55元 。
任多个班级的教师以所上班级的平均人数计发 。
既是班主任又是科任教师的岗位津贴就高不就低 。
(2)、学前年级班主任津贴和副班主任津贴与一至六年级相同标准发放 。
(3)、中心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中心校教辅人员、村校校长、副校长、村教导主任负责主持、完成各块的工作 , 每月管理岗位补贴标准为: 。
5、中心校校级领导每月80元;中层干部、村校校长、副校长每月70元;中心校教辅人员、各村教导主任每月60元(根据中心校校长与各班子成员、村校长签订的目标管理合同书进行量化考核) 。
(二)、超课时津贴(以学期计发) 1、超课时是指中心校根据学生人数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各类教师的课时标准 , 超出学校根据课时总量分到各任课教师的课时 。
每超一课时语数按10.00元计发 。
每周不足一课时扣发10.00元 。
2、替代课(班):替代每节计10元,由教导处安排 。
(三)、课时津贴(以学期计发) 课时津贴是指奖励性绩效中 , 扣除教育局统筹的高寒贫困教师工作补贴、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以及发放完岗位津贴、超课时津 。
6、贴、25%的教学成绩奖后 , 剩余为全镇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课时津贴 , 凡达到学校认可的标准课时的教师都享受课时津贴 。
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总量在编在岗教职工数 。
(四)、教学成绩奖 1、教育教学常规奖 根据桧溪镇小学班级教育常规及桧溪镇小学教学常规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进行量化综合评估 , 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 , 分别奖200元、180元、160元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43598.html
标题:桧溪镇|桧溪镇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