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没了,钱照付!学生家长崩溃:隐形的消费贷,成了全家人噩梦!( 三 )
陈慧芳提醒 , 在支付教育机构学费时 , 分期付款和贷款分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 根据《民法典》第634条的规定 , 分期付款属于买卖合同中的一种特殊情形 , 将付款节点分为了若干次 , 在这个过程中 , 交易主体可以选择在每个节点贷款 , 也可以使用自有资金 。 分期付款时 , 教育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到全部学费 。
而贷款分期 , 则是指在交易过程中 , 消费者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一次性向教育机构提前支付了全部课时费 , 之后消费者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 , 分期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
陈慧芳介绍 , 在教育机构爆雷后 , 办理了“教育贷”的消费者并不能拒绝偿还消费金融贷款 。 如果消费者拒绝偿还 , 将可能面临产生不良征信记录 , 甚至可能还会被金融机构起诉 , 如果执行不能甚至有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 。 因此 , 消费者应提高警觉性 , 贷款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贷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基本的义务再做决策 , 金融消费一定要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
对于教育贷现象 , 陈慧芳建议 , 首先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 加强金融机构对于培训机构合作的审查义务 , 明确金融机构和培训机构合作的门槛;其次 , 对于培训贷是应限定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 比如每次办理教育贷的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的学费;再次 , 应加强对教育贷的资金监管 , 比如计提保证金 , 进行资金托管等 。
而像学霸君事件中出现的疑似“分期变贷款”等现象 ,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需要提高警惕 , 不轻信“分期免息”“不满意随时退款”等口头承诺 。 此外 , 整治隐形教育贷乱象 , 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 对不法培训机构和第三方金融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打击 , 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教育培训消费环境 。
实际上 , 早在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 针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 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 , 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 ,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 2020年8月28日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 也建议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 , 避免一次性大额投入 。 要仔细查看分期付款合同 , 严防分期变贷款 。
对于邓秋、李雨等一批受困于“教育贷”的家长而言 , 依然还在苦苦等待后续的处理结果 。
(应受访者要求 , 邓秋、李雨、赵莉均为化名)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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