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做好办学“加减法”(行与思)

_原题为 做好办学“加减法”(行与思)
从基本解决“有学上”问题 , 到向“上好学”稳步迈进 , 当前 , 我国基础教育已进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 。 而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 , 亟待创新体制机制 , 进一步释放与增强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 。 为此 , 教育部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 旨在进一步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激发学校生机活力 , 从而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 既需要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赋予中小学教育教学更多的自主权 , 也需要从评价导向、激励体系等方面着手为学校发展赋能助力;既需要主管部门加强条件保障为办学提供支撑 , 也需要积极完善内部治理 , 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 这就需要下大力气 , 做好中小学办学的“加减法” 。
一方面 , 要积极做好“加法” , 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自主权 。 在学校层面 , 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 , 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 , 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 。 在教师层面 , 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 ,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 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
另一方面 , 要认真做好“减法” , 为校长和老师“减负” 。 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 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 助力校长和老师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当中 。 要创新管理方式 , 更多采取事中事后监管 , 区别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 , 依据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 注重加强分类管理 , 实施精准定向赋权 , 构建差异化的监管方式 。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 重点在设计、难点在机制、关键在于人 。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校为本” , 只有充分尊重每一位校长与老师 , 大力激发学校发展的内生动力 , 成就每一位老师、每一所学校 , 方能惠及每一个孩子、筑基民族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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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呐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