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李玉前发回重审,19年前杀妻灭子判死缓

9月28日下午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决定再审的李玉前故意杀人、孟瑞红包庇一案公开宣判 , 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 , 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高院经审理认为 , 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 , 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 ,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该案发生于19年前 , 被认定“杀妻灭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 , 被害人父母即他当时的岳父母也坚持帮他申诉 。 2016年4月 , 李玉前案经媒体报道后 , 引发舆论关注 。 同年5月 , 贵州省高院决定启动再审 , 时隔四年之后 , 2020年9月24日 , 李玉前等来再审开庭 , 又过4天 , 该案有了再审结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2001年 , 时任贵州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的李玉前被控杀害妻子、儿子后 , 找来情人孟某红肢解尸体 , 并将尸体转移至钢铁厂高炉焚化 。 法院一审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八年 。李玉前上诉后 , 2001年11月20日 , 贵州高院二审裁定 , 以“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六盘水市中院重审 。 2003年12月1日 , 六盘水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 , 李玉前仍被定故意杀人罪 , 但被改判死缓;孟某红犯包庇罪 , 仍判8年 。 李玉前不服 , 再次提出上诉 , 2004年10月12日 , 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 , 维持原判 。入狱后 , 李玉前继续申诉 , 被害人谢初明的父母谢洪禄、张林合夫妇发现案件可疑 , 不顾子女反对前去看守所看望李玉前 , 要求其把和孟某红交往等经过详细写下来 。 拿着李玉前亲笔书写的材料 , 张林合和老伴往返于大方县和六盘水市 , 到各级政府部门求告 。张林合在申诉材料中亲笔写道 , 请求政府公正判决 , 找出真凶 , 为冤死的人鸣冤 。 接待她的工作人员都大为意外:“从来没有见过受害者家属为‘凶手’申冤的 。 ”直到前几年 , 老伴谢洪禄因肺癌病逝 , 张林合也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 , 转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申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 , 李玉前在2001年3月28日被警方传唤后 , 直到4月4日才被正式宣布拘留 , 而他在案的9份有罪供述均是在4月3日之前所作出 。 辩护律师认为 , 该段时间警方涉嫌对李玉前非法拘禁 , 所得供述也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 对此 , 2020年9月24日再审开庭时 , 检方认为 , 没有证据证明刑讯逼供存在 。再审庭审现场 , 李玉前在最后陈述时讲到 , 所有指向其犯罪的证据都是建立于孟某红2001年3月19日的不在场证明 , 以及他与孟某红在3月20日可能相遇的基础上 。 然而 , 孟某红对于3月19日的行踪供述却出现过不同说法 , 更有炼铁厂同事证实其在19日出现在304房 , 唯一的不在场证明是孟某红母亲在此案首次开庭后重新作出的 。李玉前说 , 因为他的过失 , 使得岳母一家遭受了无法承受的伤害 , 这是用多少金钱都赔偿不了的 , 但他愿意用残生弥补 。再审开庭时 , 李玉前辩护人徐昕认为 , 作为一起死刑案件 , 应当排除所有合理怀疑 , 但在案的证据仅有李孟二人矛盾重重、前后不一的口供 , 且李玉前的口供是在疑遭非法拘禁期间获得 , 合法性存疑 。9月24日的再审庭审共持续了近8小时 , 申诉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12组新证据 , 从做案时间、作案动机等多个方面证明李玉前无犯罪可能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在发表意见时称 , 检方对律师提出的本案现有证据存在的矛盾和不足之处没有异议 , 但他们仍认为 , 就李玉前和另一被告人孟某红的口供而言 , 仍有相互映证之处 , 因而有证据指向李玉前犯罪 , 检方建议法庭依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决 。 由于案情复杂 , 当日庭审结束后未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