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法院回应


新京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法院回应


据贵州瓮安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 近日 , 有媒体报道 , 贵州瓮安一名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9月26日 , 瓮安法院回应称 , 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 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
▲图片来自@贵州瓮安法院
据媒体此前报道 , 2014年4月30日 , 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某翰在校遭人殴打两次 , 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 , 结果一死一伤 。陈某翰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
编辑马浩歌来源@贵州瓮安法院
【新京报|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法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