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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 , 北京的露天冰场迟迟未开放 , 一些迫不及待的老“冰迷”们 , 选择在室内滑冰场先缓缓急 。 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 , 有的室内滑冰场以“年纪太大”为由 , 直接把五六十岁以上的人群拒之门外 , 或者必须签一张免责协议书才肯让其进入 。 滑冰场设置年龄门槛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免责协议书是不是商家的“免死金牌”?日前 , 采访人员就此进行采访 。
六旬老“冰迷”为何不让进冰场?部分商家要求老年人签“免责协议” []
冰场拒收60岁以上滑冰爱好者12月27日 , 上午十点 , 家住朝阳区的滑冰爱好者老徐和他的老冰友们 , 相约在浩泰冰上运动中心龙德广场店 , 一起滑冰、切磋技艺 。 当老徐兴冲冲地赶到滑冰场、准备买门票时 , 运动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告诉他 , “您年纪太大了 , 不能进去 。 ”
75岁的老徐听闻此言 , 非常不理解 。 “我自从十几岁起 , 就在什刹海冰场滑冰 , 坚持了五十多年 , 也算是经验丰富的老‘冰迷’了 。 ”他拍了拍胸脯说 , “您看看 , 我这身体没任何毛病、倍儿棒嘿 , 就让我进去吧?”
老徐几次恳求 , 工作人员以“60岁以上的人不能进”为由 , 坚持将他拒之门外 。 老徐很是无奈 , 他在电话里向采访人员求助 , “滑冰运动是存在风险 , 但二十岁的年轻人 , 没有滑冰基础 , 上冰场也照样非常危险 。 滑冰场为了避免承担责任 , 对60岁以上的人群‘一刀切’是不是不合理?”
为此 , 采访人员赶去现场替老徐讨个说法 。 但滑冰场的工作人员 , 不但不给出科学合理的依据 , 且态度非常蛮横 , 找来一位中年男子将采访人员直接轰赶出来……
近年来 , 随着北京经济发展 , 室内滑冰场相继涌现 。 对老徐这样酷爱滑冰的人来说 , 原本是一件好事 。
“老北京人都有滑冰的传统 。 过去没条件 , 冬天只能在什刹海、八一湖这样的露天滑冰场里热闹 。 现在社会发展了 , 商场里终于有了四季都能滑冰的地方 , 却偏偏又不让进 。 ”老徐无奈地说 , “这辈子 , 我就只爱好这一项运动 。 我身边很多冰友 , 都是退休后才有时间滑冰 。 不滑冰 , 生活就没有乐趣 。 ” 分页标题#e#
据市文旅局不完全统计 , 截至目前 , 北京已有32个室内滑冰场 。 采访人员通过调查后发现 , 全明星滑冰俱乐部长楹天街购物中心店、世纪星滑冰场中粮万科长阳半岛店等室内滑冰场 , 都存在“50岁以上的人不能进”的规定 。 有的店家则表示 , 如果50岁以上的人有一定滑冰基础、并坚持要进滑冰场 , 则须签一张免责协议书 。
与老年滑冰者签免责协议书年过七旬的老李 , 家住回龙观 , 距离浩泰冰上运动中心龙德广场店不远 。 由于他非常喜欢滑冰 , 加上退休后时间充裕 , 就在这里办了一张会员卡 , 每周滑几次 。
“这家滑冰场 , 不是规定60岁以上的人不能进吗?”采访人员询问老李时 , 他却一脸茫然 , 表示从来没听说过这个规定 。
上个月 , 滑冰场要求办了会员卡的老李和老冰友们 , 每人签一张免责协议书 。 “不签的话 , 就不允许进滑冰场 。 ”老李说 , “当时着急去滑冰 , 我也就签了 。 ”
当采访人员提议看一眼免责协议书时 , 老李却表示 , “滑冰场只让我签了名字 , 他们就把免责协议书收起来了 , 根本就没给我一份 。 ”
老李回忆 , 免责协议书上写着 , “滑冰过程中 , 无论受到何种意外伤害 , 不会追究滑冰场的组织者、出资者或者训练师任何形式的责任 , 包括医药费、医疗费、医务护理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 ”
如果签了免责协议 , 有没有意外险加持?采访人员通过电话咨询发现 , 很多室内滑冰场的门票里并不包含保险 。 个别滑冰场表示门票里包含保险 , 如果滑冰者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意外 , 医药费用超过一千元 , 滑冰场会有相应理赔 , 但具体如何理赔则语焉不详 。
场馆应提出相关科学依据针对北京部分室内滑冰场“50岁以上的人不能进”这一要求 , 首都体育学院校长钟秉枢教授认为 , 如果滑冰场能拿出相关科学依据 , 证明50岁以上的人群滑冰更具有危险性 , 则是合理的 。 反之 , 则不合理 。
任何一项运动都存在风险 , 无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 , 在运动过程中身体都有可能受到伤害 。 运动场馆不能完全以年龄为限 , 简单地将某些年龄段人群拒之门外 , 而应该科学地规范与管理 。
以游泳运动为例 。 每个游泳馆都有深水区和浅水区 , 如果游泳爱好者想在深水区游泳 , 只要通过了体检与资格考试 , 取得“深水证”后 , 便可以在深水区游泳 。 这种处理办法 , 就相对科学合理 。 分页标题#e#
与国外相比 , 室内滑冰场是近些年在中国逐渐兴起的“新事物” 。 钟秉枢教授建议 , 滑冰场在制定行业相关规定时 , 一定要深思熟虑 , 不能一概而论 。 最新数据显示 , 现在北京60岁以上的老人越来越多 , 已经超过25% 。 将他们拒之门外 , 显然与现实相悖 。
随着冬奥会临近 , 北京市民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情逐渐高涨 。 公共滑冰馆、室外滑冰场、滑雪场、综合性冰雪运动中心等 , 都应该鼓励全民参与 , 以此响应“三亿人上冰雪”的号召 。 此外 , 监管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规定 , 对其加强规范 。
免责条款未必真能“免责”从法律上来说 , 有没有对参与冰雪运动群体的年龄或身份进行明文规定?
北京二中院民六庭法官刘洋表示 ,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滑冰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 。 从合同主体权利平等性来说 , 商家无权对消费者的身份和年龄设限 , 否则便涉嫌歧视 。 除非滑冰场的设施装备条件和管理人员 , 客观上确实不能达到保障老年消费者安全的程度 。 在这种情况下 , 滑冰场以一种诚信的方式提前告知 , 就不算违法 。
那么 , 滑冰场要求老人签免责协议书的做法 , 是否真能起到免责的作用?刘洋称 , “如果免责条款 , 只是一方单独提供的格式条款 , 完全以自己不承担相关义务而拒绝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下 , 免责条款是失效的 。 ”
如果发生意外 , 滑冰场是否承担责任 , 并不是看是否与消费者签订了免责条款 。 “更多地要看组织者或管理者 , 是否履行了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 。 ”刘洋告诉采访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 , 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比如 , 滑冰者在滑冰过程中 , 由于滑冰场基础设施不完善、巡场人员未能及时保障安全等 , 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 ”
随着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氛围日益浓厚 , 刘洋建议 , “相关主管部门 , 也应考虑到老年群体的运动热情 , 对冰雪运动场所进行更加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和分类;冰雪运动场所投保要求和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 针对滑冰、滑雪等高风险运动 , 应纳入到保险体系 , 从而对损失的赔偿、安全的防范更有效 。 ”
此外 , 刘洋还提醒冰雪运动爱好者 , 如果在滑冰过程中完全由于自身原因发生意外 , 则需自甘风险 。 因此 , 老年群众应尽量避免单独参加高风险的运动 。 任何运动 , 要根据自己的体质、运动能力、运动水平等慎重选择 , 以免对身体带来伤害 。 子女和亲属也有照顾义务 , 应及时陪伴老人 。 分页标题#e#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张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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