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一女子因暴力阻碍城管拆除违建被判拘役



安徽安庆一女子因暴力阻碍城管拆除违建被判拘役

12月21日,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4日9时许,安庆市迎江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队队员组织工人,依法对迎江区某小区一住户室外阳台违章搭建阳光房进行拆除时,被告人潘某某持两把菜刀挥舞,暴力阻碍执法,致正在执法的两名工作人员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潘某某赔偿两名被害人医疗费用并道歉,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案发后赔偿了两名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司法部门出具的社区评估意见,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安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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