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公司获批发行公司债券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企业债券[2017]279号文核准批复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区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公开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债专项债券不超过13.9亿元,所筹资金9亿元用于新余市渝水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一期工程,4.9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此次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期,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此次债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资本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