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这家人搬新屋,没想到他一个动作,让一切都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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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乔迁新居本应是一件喜事
可兴宁的杨先生一家
在新家"开伙”的这一天
却随着煤气灶的一声巨响而罩上了乌云
……
近日,兴宁市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煤气灶造成烧伤的消费纠纷。投诉人杨女士称,去年9月,其兄长杨先生经人介绍在某石材店购买了一台煤气灶,准备在新房使用。
今年2月3日凌晨第一次“点火”时,一团火球从燃气灶中爆出
,随即灼伤杨先生的脸部及手部,经医院鉴定造成3%烧伤,其后多次与商家协商处理未果。接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到该店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杨先生坚称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医药费全额索赔;而经销商与煤气灶生产厂家代表则认为该事故有可能是由消费者自身操作不当引起,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人员经过缜密分析,历时几个月前后多次与经销商及厂家、消费者进行沟通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由生产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杨先生1.8万元医疗费用、补偿新的厨房三件套(煤气灶、油烟机、消毒柜)及电压锅一个,并承诺日后可提供就业机会给伤者,投诉双方协商成功并当场签订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