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做好息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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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县检察院重视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息诉稳控工作,积极践行“息诉也是办案”的理念,在注重办案法律效果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正向倾听,用心提升信任度。遇有群众到该院控申接待大厅提出刑事申诉的,该院干警认真、热情接待,悉心听取申诉人诉说,保障申诉人的诉求得以充分表达,并做好相关记录,为下一步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同时,用群众语言耐心做好说服教育等工作,取得申诉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





二是反向审视,用力提升信服度。对那些疑难复杂刑事申诉案件,及时与原办案部门交换意见,沟通情况,达成共识,共同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对于确有错误的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发送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使两起刑事案件申诉人的不当判决及时得到纠正,维护了申诉人的正当权利。





三是双向交流,用情提升信誉度。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带着对申诉当事人深厚的感情,实行“三见面”制度。即立案复查案件前,必须与申诉人见面,给申诉人充足的表达机会,让其充分阐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观点;案件办理过程中,与申诉对方当事人见面,充分听取其陈述;结案后,与申诉人见面,送达《书面答复书》,并运用事实法律,说清理由,切实做到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使申诉人能够真正接受案件审查处理决定。





(余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