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没信心考试就找别人替考 德阳查获首例替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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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德阳11月20日讯(记者周鸿)自己没信心考试,就找别人来替考,最终被监考人员发现并报警。目前,二人因为涉嫌代替考试罪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据悉,这也成为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行刑法修正案(九)后,中江警方查处的德阳范围内首例替考案件。





10月22日是四川成人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考试结束不久,其中一名“考生”李某就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中江县招考办移交到中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原来,李某进入考场时就引起了监考员的怀疑。考试开始15分钟后,监考员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确定考生不是李某。于是,又将其身份证和准考证带出考场进行再次核对,确定了李某的替考行为,随后让其离开了考场。





对于自己的替考行为,李某很快承认。接着,监考员通知了警方。李某交代,她是成都的一名在校大学生。2016年9月,通过校园兼职群认识陈某,并成为朋友。





此时,另一名嫌疑人陈某也很快被传唤到中江县公安局,她也承认了自己请人替考的行为。陈某称,自己是成都某大学成教学院的学生,因为身体原因休学,但又想通过成人自考获得学历。因为自己对考试没有信心。于是,今年9月,便通过微信找到李某,希望李某代替其参加考试。





两人经过多次商量,最终以通过一科支付1000元的方式,由李某代替陈某参考。





中江警方介绍,两名考生触犯了刑法第284条第四款规定的代替考试罪相关规定,将受到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目前,二人因为涉嫌代替考试罪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