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首次出台三家政策性银行监管制度

这是一篇关注度很高的文章!说的是《中国银监会首次出台三家政策性银行监管制度》。该文章已被转发很多次了,你也来转一下吧。

正文开始: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雯婷):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布对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监督管理办法,这是监管部门首次针对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制定专门的监管制度。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1994年成立。二十多年来三家银行的监管没有制定专门的办法,一直参照商业银行相关的监管规则要求。此次银监会首次出台三家政策性银行监管制度,标志着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和监管探索进入更为成熟的崭新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主任周民源介绍,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监督管理办法包括市场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管理、激励约束、监督管理等九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就是明确坚守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定位,“要求三家银行依托国家信用、围绕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开发银行重点发挥中长期的投融资作用,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外贸发展、对外开放、国际合作、走出去等,农发行主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建立资本约束机制是这次三家政策性银行改革的重点,办法要求三家银行建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资本约束机制,制定资本的补充、规划、完善内部资本评估、动态的补充机制。





中国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副主任徐庆宏介绍了资本监管的具体要求,“三家银行要结合自身的风险管理状况、业务特点、外部资本监管要求,建立资本管理的制度、流程、政策,以确保三家银行通过自身的资本能抵御和防范各种风险。三家银行要制定中长期的资本规划,合理确定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办法明确要求,三家银行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资本评估。还要求,三家银行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





同时,新的监管办法对于政策性银行海外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合规方面也提出新要求,中国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主任周民源介绍,针对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两家银行的海外业务,要求两家银行必须严格遵守银行业监管的审慎规则,落实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和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风险防控相关的监管要求,“明确境外运营责任和管控,要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要求两家银行要充分识别海外业务风险,要加强合规管理,遵循了解客户原则,全面了解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当地的经营环境,包括法律法规、审慎监管规制,同时要树立绿色金融的理念,严格遵守当地环保、产业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沟通,实现合规风险全流程、全覆盖管控。”





同时,周民源指出,两家银行还要加强境外贷款管理。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原则,对国别风险设定国别风险限额,健全应急处置的机制,有效识别和控制国别风险。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末,三家银行资产总额25.12万亿,各项贷款17.41万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贷款1.42万亿,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贷款1.24万亿,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贷款6.13万亿,支持企业“走出去”贷款2.36万亿等。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力度很大。